無論這家是自己情願或者不情願接下來的爛攤子。
可是這些孩子們沒有一個不是心地善良的。
這么小的孩子嚮往好的生活,真的無可厚非。
可恨的是心思齷齪的大人啊。
摸摸江旭的腦袋,蹲下來,拉著江旭。
「老四,大姐如果說保證以後讓你吃飽穿暖,也能上學,也能吃肉,你還要不要和二嬸走?」
她要想不過是分分鐘的事情,只不過是為了自己的安全,她不會那麼做。
吃飽穿暖簡直是最低要求。
江旭睜大眼睛傻傻的看著大姐,伸出小手摸摸大姐的額頭。
「沒發燒!」
很肯定的回答。
江曼莞爾,小傢伙大概以為她說胡話呢。
第31章 做夢?
「老四,大姐跟你說,如果大姐能讓你吃飽穿暖。那你還跟不跟二嬸走呢?」
張秀秀冷笑,還吃飽穿暖,那是做夢。
不過心裡一頓,難不成那個丫頭真把小黃魚折騰了?
「不跟二嬸兒走。如果能吃飽穿暖,不給家裡造成負擔,我當然願意跟姐姐,哥哥在一起。我可不想去別人家。」
江旭又不傻。
能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還能吃飽穿暖,憑什麼要去別人家?
「那好,以後無論二嬸說什麼,你都要記住你今天說的話。從今天開始,大姐保證以後都讓家裡人吃飽穿暖,讓你們上學。讓你們頓頓有肉吃。
我們兄妹四個要……在一起。」
本來她想是說永遠,可是江曼知道,隨著人長大,這個永遠將不會是永遠。
只不過,現在她希望他們兄妹四個人可以團結在一塊兒,好好的把這個家經營下去。
說白了如果自己真的扔開這些事情,哪裡不能生存?
以她的手段和商業街,她的日子保證過得風生水起。
可是她不忍心原主一家子繼續上輩子的道路。
自己接管了原主的人生,也不能扔下家裡的弟弟妹妹就這麼走,那是太不負責任。
該死的責任心啊。
誰讓咱習慣了肩負著別人的責任。
當總裁要養活幾萬自己的手下,養習慣了,真的沒辦法就這麼走。
江旭高興地點點頭,能不離開哥哥姐姐,他哪怕吃不飽也可以忍受。
江曼把江旭交給江慧,讓把孩子帶進去。
站起身迎著張秀秀。
「二嬸!您以後別來我們家,這樣的事我不希望再發生,法律上說我是弟弟妹妹的唯一監護人,無論誰都休想把我的弟弟妹妹帶走。
不經過我的同意,那就是誘拐兒童,我可以去派出所報警的。」
江曼是他們的第一監護人,誰都越不過她去。
張秀秀心裡著急,臉上不露聲色。
「你啊,曼曼,我可是為了你好,你一個人怎麼養活三哥弟弟妹妹?二嬸想著給一個好人家,總好過跟著你過苦日子。你自己也好好想一想,不是二嬸說。
你一不小了,咱們村子裡十八的閨女早就出嫁當媽,你用不了兩年再不嫁可就嫁不出去。你家的情況,你自己也知道,誰一聽說,恐怕都會敬而遠之。
二嬸真的是為你們考慮。」
「那還真謝謝您二嬸,不過您就不用為我考慮,我呢?現在不準備嫁人,將來什麼時候嫁,那就看將來,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弟弟妹妹們養大,其他的我沒考慮過,所以二嬸以後也不用操這個心。」
江曼沉著臉,打開門。
「那就慢走不送,二嬸以後有事沒事,趁早別來我們家,免得把我弟弟妹妹嚇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