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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7章 同袍之谊 (1 / 3)

黎氏庄园位于港城地界最高的苍龙山,

海拔三百米。

传闻在古代某个时期,苍龙山地界还是一块平原,到处都种着水稻,是典型的岭南风光。

直到某一日来了一支军队,士兵们个个面色憔悴,衣衫褴褛,看起来很疲惫。

这些还不算,他们手中的兵器,有的只剩下半截,有的刀口都缺了好几处,还有的把农具当兵器等等。

总之,那支军队上上下下很破很破,看起来像一支败军,引起了本地人的注意,生出了警惕。

果然。

他们前脚刚跨入本地,后脚又有一支军队追来。

和他们不同,追赶而来的军队,不仅有战马,每个士兵身上的铠甲都很新,手上的兵器清一色都是最好的,每个士兵的脸上写满了斗志昂扬,精神非常的好,和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看就知道两支军队不对付,是敌对双方。

先来的军队是败军,是逃军,

追来的军队是胜军,也是追军。

眼看追军就要追上,

逃军在往前逃,就只有一条路——跳入大海。

运气好,能活;运气不好,会被海里的鲨鱼吃掉。

前有大海,后有追军,

逃军们退无可退,插翅难飞,等待他们的只有三种结局:

一,拼死一搏,就算是全军覆没,也要拉一部分追军陪葬;

二,往前继续逃窜,跳入大海,是生是死,一切都听天由命;

三,投降,可以苟且活下去。

然而逃军是南方军队,

南军和北军代表着两股不同的文明,

北军是野蛮,

南军是农耕,

两种文明天生就是死对头。

加上这是南军仅剩的最后一支军队,

如果选择投降,

代表着农耕文明彻底被野蛮文明征服。

眼看退无可退,

南军士兵们士气不振,

战意缺乏。

关键时刻,一个仅有十岁的小男孩站了出来。

他身上穿着的是紫色的五爪金龙。

正是农耕文明的末代皇帝。

他站出来后,遥望着对面士气旺盛,兵强马壮的北军,只说了一句话:

“先祖基业毁于朕之手,是朕之错。朕有愧!朕无颜再苟且活在世上。今,众爱卿为朕之国浴血厮杀到此已经尽力,朕都知道,朕也很欣慰,同时朕也很感激你们!”

“然这一切的错,毕竟都是朕无能造成的。所以——今日这一战,众爱卿就不必再战了。还是由朕来解决吧!”

说完,小男孩忽然从龙袍里掏出一把匕首,就要抹脖子自杀,

还好身边一个武将眼疾手快出手夺下了匕首。

小男孩说,“国开始于朕的先祖,今日就终结于朕之手吧。把匕首给朕,只要朕死了,尔等就能活!”

然而武将不给。

小男孩生气了,“朕死了你们才能活,听不懂吗?快把匕首给朕!”

可武将还是把匕首给小男孩,反而一马当先朝对面的敌军冲杀过去。

一边冲杀,一边高声大喊,“臣本布医,幸得先帝抬爱,才有了今日功勋。今日,臣就算是战死,也要报答先帝的大恩。陛下,来世再见,永别了!杀!”

听了武将的话,颓废的士兵们不知为何,一个个都抬起了头,眼睛里射出了一道怒火之箭。

他们虽然很疲惫,

铠甲也很破,衣衫褴褛,

兵器更是破破烂烂,还不上档次,

可这一刻,他们却仿佛变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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