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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2 / 5)

?”

“原因很简单,我的生活原有一个良好的开端,那还在原来那个国家的家中,然后我就离家跑走了。”

“为什么?”

他又哈哈大笑,笑声急促而又刺耳。

“为什么?因为我是一个自命不凡的毛头小子,我想是吧。我生在一个过于奢华的家庭,娇生惯养,以为这个世界是由粉红色的棉絮和糖衣杏仁组成的。后来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我发现了某个我曾信任的人欺骗了我。嗨,你怎么吃了一惊?怎么回事?”

“没什么。请你接着往下说。”

“我发现我被人欺骗了,相信了一个谎言。当然了,这是大家都会经历的一点小事。但是我已跟你说了,我当时年轻,自命不凡,以为撒谎的人应该下地狱。所以我从家里跑走了,一头扎进南美闯荡,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嘴上一个西班牙语单词也不会说,而且也没有一点糊口的本事,只有白净的双手和大把花钱的习惯。结果自然是一交跌进了真正的地狱,使我不再想象虚无缥缈的地狱是个什么模样。这一交跌得太深了——等到杜普雷兹探险队过来,把我拉了出去时,正好是过了五年。”

“五年。噢,真是可怕!你没有朋友吗?”

“朋友!我——”他突然冲她恶狠狠地说道,“我从来就没有朋友!”

随后他好像对自己的冲动有点不好意思,赶紧接着往下说:“你不必把这太当真,我敢说我把那些事情描绘得一团漆黑,事实上最初的一年半并不那么糟糕。我那时年轻力壮,我一直混得相当不错,直到那个拉斯加人在我的身上留下了他的记号。但是在那以后,我就不能干活了。如果运用得当,火钳这件有用的工具倒是挺好的。没人愿意雇用一个残废。”

“你做什么工作呢?”

“能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一段时间我靠打零工为生,是为甘蔗园里的那些奴隶干活,取点什么,拿点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可是不行,那些监工总是把我赶走。我腿瘸走不快,而且我也搬不了重东西。后来我的伤口老是发炎,要不就是得些稀奇古怪的病。

“过了一段时间我去了银矿,试图在那里找到活干。但是一无所获。矿主认为收留我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笑话,至于那些矿工,他们揍起我来真下狠心。”

“为什么呢?”

“噢,我想是人类的本性吧。他们看见我只有一只手可以还击。我终于忍受不住,然后漫无目标地流浪四方。就那么瞎走呗,指望奇迹能够发生。”

“徒步吗?靠着那只瘸脚?”

他抬起了头,突然喘了一口气。那副模样怪可怜的。

“我——我当时饿着肚子啊。”他说。

她略微转过头去,用一只手托住下巴。沉默片刻之后,他又开口说话。他在说话时声音越来越低。

“呃,我走啊走啊,直到走得快让我发疯,还是什么也没有。我到了厄瓜多尔境内,那里的情况更糟。有时我补点碎铜烂铁——我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补锅匠——或者帮人跑跑腿,或者打扫猪圈。有时我——噢,我根本就不知道干些什么。后来终于有一天——”

那只纤瘦、棕色的手握成了拳头,突然一拍桌子。琼玛抬起头来,关切地望着他。他的脸颊对着她,她可以看见他太阳穴上的一根血管就像一只铁锤,迅速而又不规则地敲击着。她弯腰向前,把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胳膊上。

“别再讲下去了,这事谈起来都让人觉得可怕。”

他带着怀疑的目光凝视着那只手,摇了摇头,然后从容不迫,接着说道:“后来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走江湖的杂耍班子。你记得那天傍晚见到的那个杂耍班子吧。呃,跟那差不多,只是更加粗俗,更加下贱。那个杂耍班子在路旁搭起帐篷过夜,我走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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