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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3 / 5)

,正是追逐理想的大好华年。路菲的理想很简单,和一只白色的小雌狗结婚,共同养育一群黑白相间的、奶牛般的小小狗。他的近期目标是再得一双旧鞋。

金妮正抱着一只牛皮纸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顺手在两旁的草莓田里捞俩把。七月份的草莓刚刚成熟,还残留着一丝春天的味道。

“我独自走在郊外的小路上……我把牛肉带给路菲尝一尝……他的窝在又远又僻静的地方,我要当心路上是否有大灰狼……”她的歌声使周围的一切动物作鸟兽散,让所有的植物遗恨自己没有长出几条腿。

路菲每次看到天空中有一大群麻雀四散惊逃,受了很大刺激一般,飞着三角函数路线,就知道金妮要来了,而且心情不错。

他马上带着一位新朋友,一起蹲到镇口的大橡树下。

金妮远远的就看见了路菲,一种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她看着路菲从不盈一尺的小不点,长成了今天这样建设四化的栋梁,觉得自己那些牛肉罐头真没白偷。

“路菲,姐姐我来看望你老人家了……”金妮挥舞着纸带子跑来,她的辈分一直排得很混乱。

金妮知道路菲最喜欢鞋子,很热情地跳到他面前,顺手把一只旧皮鞋塞到他嘴里。后者明显没有想到会遭到这样的待遇,愣了几秒钟,甩开鞋子,狠狠地踩了金妮一脚,疼得她大叫:

“鞋都不咬了,你忘本啊你!!”

金妮刚说完,就看到另一只狗抱着扔掉的鞋子猛啃,那才是路菲。眼前的这个,身量颜色虽然和路菲十分接近,但神色相差甚远,一点也不像会玩抛接球的样子,甚至看也不像会吃狗粮。

金妮看着两只狗,想了想,说:

“哎呀,女朋友好漂亮啊,还有贵族气质,路菲真有福气!”

她马上又挨了一脚。

“不是吗?是失散多年重逢的母亲?”

又一脚。

“你表妹。”

一脚。

“女儿”

脚。

大狗露出他那明晃晃的白色牙齿,洁白、坚固,好像每天都用高露洁从里到外地呵护。金妮终于发现自己不能再执迷不悟下去了,转向路菲,问道:

“小子,听说找你找我有事啊?说来听听。”

路菲郑重的点点头,说: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他激动地表达了一番,金妮听完了他的发言,点点头,说:“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汪!”

然后被两只狗狂踩。

搞外交的时候翻译官是很重要的,他们会避免你进行盲目的交谈。金妮觉得自己现在正需要这么一号人物,就带着路菲和路菲二世到陋居找老食。在陋居的篱笆外,她侦查了周围的情况,几个麻烦的都不在家,珀西在复习,妈妈在菜园子里。

咱们走。金妮一挥手,带着同伴从屋后篱笆的缺口里爬进去,旁边是地窖的入口,从这里进去可以避开妈妈。

金妮很长时间都没有进过地下室,她妹妹把这里当作自己的私人实验室,据说她在不停的发明各种魔药。可是金妮怀疑她在这里致力于制造毁灭世界的生化武器,因为有一次她夜里到厨房找东西吃,听到地下室传来奇怪的声音。那时已经很晚了,全家人应该都已经睡下。午夜凝固的寂静里,地下室的声音特别吓人,像是弗兰肯斯坦的低吼。

她不会真的制造什么弗兰肯斯坦吧?这样妈妈一定不会放过她的。金妮一脚踏进地下室的黑暗中,有点紧张,她在校外不能使用魔法,身上唯一的光源是一盒火柴,唯一的武器是一把铅笔刀。

地窖的盖子在头顶上合拢,偌大个地下室里唯有一点豌豆大的火光。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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