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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1 / 5)

后来她给他买了一个8000多块钱的新手机,当然是在报酬之外的。只是他们从来不交流,也没有什么可交流的。他不过是她新买的一只路易威登的手袋,用过几次之后是一定会厌烦的。

房东的儿子叫王植树,据说是植树节那天生的。现在王植树又在扯着嗓子喊“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这首《血染的风采》他只会唱这一句,所以他就来回地唱,无论他怎么声嘶力竭都没有人制止他。他妈妈收租婆明姨自然习以为常,但是邻里街坊为何会如此宽容,还真让人有点儿想不通呢。

他本来是可以换个住处的,但他觉得这儿是他的福地,让他赚到钱,包括植树都有可能是旺他的,所以他不想搬。

他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欣赏着王植树的歌声。他想,什么是悲哀呢?悲哀这两个字对他来说已经太过遥远和陌生。事实上他从12岁开始便失去了这一功能。那一年,他本来富裕的家庭发生了巨变,他至今也搞不清父母亲是跟谁家结了怨,总之他家遭受的是灭门之灾,父母和姐姐全部被杀死在家中,幸亏他贪玩耽搁在了游戏机室一夜未归。

当时他还不太懂事,依稀记得他们家三层别墅的前面,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亲戚,有的见过而有的十分眼生,但人多得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足有五六十人。不光是人多,相互之间还发生了急剧的争吵,吵急了还动粗,甚至大打出手。当然在他们中间,有穿制服的人在维持秩序,劝解拉架。大人们顾不上他,他便拿着一根黄瓜边吃边站在一边看热闹。而围着他家院子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也是来看热闹的。

常常在这一带给人补鞋修伞的阿伯叹了口气对他说道:你知道他们在吵什么吗?他说不知道。阿伯说他们在争夺你的抚养权啊,因为你跟谁过你爸的遗产就归谁。他还说看到他们这样,你还不如是个六亲不认的孤儿好些,将来岁数一到也好继承遗产了,现在可倒好,你有牌受罪了。

那一幕牢牢地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等到他手里的黄瓜吃完以后,全部的亲戚都黑了脸,都觉得这个世界不可理喻,人心黑如煤炭。一个穿制服的人也在混乱中被人扯掉了一只衣袖,另一个穿制服的人急了,吹哨子又不能叫众人冷静下来。

这件事闹了半年多,他便像物品一样寄存到妇联的一个抗家庭暴力庇护所。还好后来他爸爸的三弟,就是他的三叔算是脱颖而出,在众亲戚的恶语诅咒下接他回家去了。

尽管他是好不容易争到手的,但是三叔一家人对他并不好,他们总是在他面前抱怨他爸爸吃独食,生前从未接济过他们,为人又过分尖刻所以招来了杀身之祸。好像他们享受他的遗产是理所当然。

麻脸女人那一次算是他的成人礼,当时他也只有16岁,他确信自己是一个男人了,于是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去。

他扒上一列货车,停在哪儿算哪儿,感觉就是饿着肚子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也比呆在三叔家强。而且只要有人问起来他一口咬定是孤儿,不是怕被送回去,反正送回去还可以跑,而是他觉得有五十多个亲戚还混成这样实在太丢人。

他跟许多人不同,不会因为谁给了他一口热饭就以为自己到了天堂。社会是他的大学,他曾经乞讨,后来当过伙计、门童,给建筑工地担水泥、打包工等等,受够了冷眼看惯了同类相残。四年过去了,他懂得了这个社会有底层但没有江湖。饿肚子就是饿肚子,没饭吃就是没饭吃,当贼就是当贼,死人就是死人,跟江湖毫无关系。所谓的江湖不过是一个人们齐心合力愿意编愿意信的虚妄世界,是吃饱肚子的人用来解闷的,将来他吃饱了肚子也会相信有什么穿着黑西服戴着黑眼镜见人就开黑枪的黑社会。

生活的真理只有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20岁那一年,尽管他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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