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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刀。辦案人員分析當時龍在天和呂忠民已經殺紅了眼,根本記不得自己身上中了多少刀,只不過是最後誰都不服氣,誰都不想比誰身上多中一刀,所以你砍我一刀,我立即還你一刀,到最後連救治的機會都沒有。

因為兩個人是互砍而死,所以警方很快結了案,稱一盤踞在縣城多年的毒瘤天龍ktv的經營者龍在天,被檢察院工作人員呂忠民因為私仇互殺而亡,呂忠民也因此被追為烈士。

臥槽,這也太快了吧,這樣就了解了一場驚天大案?我想龍在天的死不光會轟動全城,估計連全省都會轟動了,居然一天多的功夫就草草結案了?辦這個案子的人要撤職才對!

林婷連忙問我這是為什麼。

我說,這件案子根本不用多想就知道根本不是兩個人互殺身亡的,他們怎麼辦的案啊,這麼多的疑點,也不查察就結案,我看又是有人牽連到了案子裡,這案子才會這麼草率的了結吧?

林婷便問我案子有什麼疑點。

我跟林婷解釋道,這案子的疑點不止一個。

首先,龍在天是個養尊處優終日尋花問柳泡妞的公子哥兒,他為什麼會帶著砍刀去郊外呢?

第二,龍在天和呂忠民是一對不共戴天的仇人,先是害呂忠民的女兒不成,又將呂忠民的老婆和她老婆肚子裡的孩子殺死,造成了一屍兩命,這麼大的仇恨,兩個人又怎麼會相約在郊外呢?難道龍在天和呂忠民真的已經傻到回到中世紀用刀劍來決鬥了嗎,這不是太可笑了。

第三,龍在天平時出門都是有小弟和保鏢的,既然要決鬥,龍在天會傻到連一個小弟都不帶去和呂忠民決鬥嗎,我可不相信龍在天是這麼守規矩的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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