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心地用一美元的钞票托起白粉,用鼻孔猛吸,然后晃晃悠悠进房间。可能男女进了同一个房间,也可能两个男人进了同一个房间!“Gosh; It’s so high!”—Jim曾这样作结那段生活。
阿弥原本充满向往,但到了这种场合,却很不自在起来:“Jim,你带我吸毒吗?”凭着跟Jim的交情他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没有,几个好朋友,一起抽点大麻,大麻而已,我不吸粉的!你小子,怎么想我的?”
“Hi; Jim! You are late!”火芯周围站着一圈人,Jim冲上前去夺过“火芯”嘘上一口,转身递给阿弥:“从右到左,一人一口,哥们儿!”
阿弥知道是大麻,没那么紧张;但看看用旧报纸卷成喇叭形的烟支上留着每个人的唾沫,实在有点恶心!又不愿表现得太逊,吸上一口,只感觉比雪茄的味道腻一点,但尾香很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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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拍拍阿弥的肩膀,向大家介绍:“我在上海的好朋友,阿弥!”其他三个人一一介绍了自己的中英文名字,有来自英国的大伟、法国的让、俄罗斯的什么司基。阿弥记人名的能力一向很差,但他奇怪于这些老外中文讲的奇好,而且还带昆明口音!阿弥是坚决的国粹主义者,对中文老外比较友好。一支烟完了之后,五个人已经谈兴很浓,他们决定回到骆驼酒吧把剩下的酒喝完。
第十二章 醉(5)
夜在人性层面上是出奇地透明,酒精让这种透明直射灵魂。骆驼酒吧里的男男女女们已近疯狂,显然比Jim一伙抽过大麻的还要High。DJ不失时机地把这种疯狂推到巅峰。人们开始搂搂抱抱,女人们的战袍已经松懈下来,男人们的目标早已锁定,不断有人用肢体语言和浪笑来享受面前的猎物;局面只剩下转场后最后的搏斗!很显然,面前展开的是一场“世界大战”。
阿弥很觉凄凉,远离上海的目的其实是想远离这样的生活,没想到人间何处不“春风”!衡山路上的声色犬马、新天地的灯红酒绿、巨鹿路的男欢女爱,都不远千里,尾随到骆驼酒吧、到阿弥的左右。
“阿弥,你比以前沉默了。”Jim今晚很够朋友,只陪阿弥喝酒,而不参加对女人的追逐。
“啊?老琢磨一些问题,所以沉默,对很多事失望,我要是不离开上海,肯定还会得个失语症什么的。”
“不会吧,上海那么好。”
“那你为什么要来昆明,Jim?”阿弥本想把自己在成都的传奇故事讲出来,作为要犯失语症的原因,终归是规模浩大、一言难尽,所以把话题扯到Jim那边。
“我是跟乐队来的嘛,这边有那么多音乐,到处都是音乐,太棒了!”
“比美国还好吗?为什么我们的音乐人听完你们的音乐后才做歌曲给中国人听?”
“这个嘛,嘿嘿嘿!不过我真觉得在中国呆比在美国好,不仅仅是音乐。”
“那是因为这边有大麻有女人,在那边你不一定搞得到吧!哈哈,开玩笑、开玩笑哈。”关于大麻,阿弥确实是在开玩笑。他记得Jim讲过,在美国抽大麻时要用床单堵住门窗,偷偷摸摸到让人委屈。
“这边多嘛,不过女人都太会花钱。”Jim还是觉得把话题留在女人那里比较恰当,“说真的,我觉得中国女人都疯了,比美国女人都开放!中国男人真有福气。”
“多少女人都在跟你们老外玩,中国男人找个女朋友都难。”阿弥话没说完,自己倒先觉得不至于;况且,老外喜欢的和喜欢老外的货色,多是些残花败柳。“老外跟我们抢女朋友、老板跟我们抢女朋友、老头跟我们抢女朋友、老姜跟我们……”老姜就是姜灿,他确实抢走了阿弥的女朋友,是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