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学生一族了。
酒过三巡,一向最能喝的王昊看起来到有点飘,可还是拿着杯不放,话也开始多了起来。
“来,哥们,干,这酒啊还是和哥们喝着最起劲,快活。平时的那些个哪叫喝酒,全他妈的是遭罪。要说这中国人啊,什么事不都是解决在饭桌上。饭桌上干什么?还不就是喝点子马尿,这一喝,什么事都不是事了。要说,还是这酒好啊,跟谁都能用酒解决。谈生意得喝酒,求人得喝酒,下面的巴结上面的得请客喝酒,同级的互相拉拢还是得喝酒,你说就他妈的一喝酒也能整出这么多门道,都有意思啊。”看的出来,王昊有点高了,连酒洒身上了也没什么反应。穿回衬衫牛仔裤的王昊看起来和以前的王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要说有,就是脸上的放荡不羁变成了一些的成熟和沧桑,以前那双让我羡慕的在琴弦上挥洒自如的修长的手指,现在却紧紧地握着酒杯,在灯光昏黄的包间里照的指关节发白。
“我说,王昊,你别跟着假煽情破坏气氛啊,几天不见变话痨了,那,给你点的,你的绝活,给哥们们来首吧。”陶磊把麦递了过去,王昊挥舞着胳膊说好。“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叫出来……”操,陶磊这东西,就知道点这么没创见性的歌! 那天,大家好像都有些醉了,我也一样。摇摇晃晃的走到隔壁的洗手间,坐在马桶盖上听着从各个屋里传出的歌声混杂在一起,竟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和谐。这让我突然想起第一次在二哥打工的酒吧里遇到吴斯的情景,一晃眼,竟然走到了现在。以前的事也好像过电影似的在脑子里转,我突然发现,原来时间真的是一个厉害的武器,不论是什么,到了它的跟前,都没有了原先的威力。
人,总是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所有人都无可避免。以前的那些个义愤填膺歇斯底里,现在再想起来,总觉得跟小孩过家家似的有点可笑,有点像到了二十岁了再翻看上小学时日记的感觉,会发笑,但里面也有着欢乐和欣慰。以前的我,总是自怨自艾,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没我可怜,觉得严重缺乏家庭温暖,动不动就因为看见别人家的孩子和爸妈甜蜜就一人我在被子里哭。那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不幸福的,觉得妈妈不爱我。现在想起来,才发现其实自己得到的已经很多,而且,也从未缺少过爱,因为作为母亲都是爱着自己的孩子的,说起来,也只是表达方式的区别。以前的我,总是想着什么什么样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想要的并不一定就是我需要的。而人,是一种贪婪的动物,只要有了想要的,也就变成了欲,满足了一种还会有更多种,没完没了,到了最后倒都变成了孽。当然,想要的总是自己没有的,而已经拥有的,倒往往被忽略了,以前的我,好像真的太看重想要的东西,想着一切都能挺完美的却恰恰忽略完美其实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就在这一刻,我才意识到,其实自己想要什么并不重要,我想要的那种生活也并不一定多姿多彩,所以,我发现,原来已经在我手中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就像,现在正狠命敲着门怀疑我是不是死在厕所里的吴同志。罢了罢了,现在的奚亚,想起来是一多幸福的孩子啊,有双倍的爸妈爷爷奶奶疼着,吴斯这家伙宠了,哥哥简月惯着,一帮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