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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3 / 5)

李老板刚一接手,梅香却又“哇哇”地闹。几次一反复,李老板心烦了,挥手吩咐说:“你就带她睡吧!”

具成只得小心翼翼地把她抱到自己的单铺上。这一觉,梅香竟睡到太阳晒屁股。

第二夜如此。

第三夜也如此……

于是具成每晚上都带她睡,到晚上梅香也总是不等吩咐就自己往具成的单铺上爬。这一睡竟然睡了好几个月,直到第二年开春天气暖了梅香才回了自己的那张小床。

不知道李老板怎么会放心让自己的娇女儿跟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伙计睡一张床。据我的体验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应该也懂点儿女之事了。《红楼梦》第六回写贾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时好象也就十三四岁。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李老板相信这个笃笃实实的店伙计,而张具成的为人也的确可以让李老板放宽心。

但,同一张床上睡了几个月不可能没有后遗症。这种后遗症将随着时间而延续而膨胀而泛滥。人类难以更改的动物天性不可能让自己完全生活在理性的制约里。

于是,以下镜头也就可能出现在真实的生活里——

早饭时分。

李老板一家和三个店员围坐在方桌旁喝着稀粥。

梅香扒几口,搁下了筷子:“不吃了!”

具成劝:“再吃点,饿了会生病的。”

梅香端起碗,把剩粥全倒进他碗里。

来宝英摇头骂:“死丫头,不讲规矩!——也不怕人嫌你脏。”

梅香:“就不嫌就不嫌!具成哥就不嫌!”

具成不吭声,只大口大口地喝稀饭。

……

大雨纷纷。

放学了,具成撑着油布伞到学校去接梅香。

李梅香远远地喊:“具成哥——”

具成走过去,递另一把伞给她。

梅香却不接,嘟哝:“鞋要脏嘛,你背我。”

具成横她一眼,劝:“别,别,人家要笑话你的!”

梅香:“不,不嘛!我不怕。”

具成只得弯下腰去。

梅香趴在具成的背上“吃吃”地笑。

……

狂风呼啸。

刚放晚学的梅香跳进柜台里:“具成哥,冻死我了!“

具成给她围紧围巾:“天冷,早点回家!”

梅香跺跺脚:“不嘛,让我焐焐手。”

具成看看没顾客,把身子转过去。

梅香把手插进具成的棉衣里。

……

当然都是我的想象。如果你觉得平淡尽可以添加点浓盐赤酱,但我提醒你让想象适可而止。因为那会儿梅香毕竟未谙风月,她所拥有的只是一份属于少女的骚动。而张具成因为父兄当了“*”因为家境贫寒等等很有些抬不起头。他对老板家的千金小姐不敢存有太多的非份之想。

兴隆布庄的李老板也不会有招张具成为婿的念头。身为小商号的店东他当然企盼和一些大商号结上亲,比如吉祥号银凤店顺泰庄刘家染房大生厂沙董事谁谁家的。然而他看上的人家不一定会看上他女儿,看上他女儿的不一定愿意倒插门当女婿,愿意当倒插门女婿的他也不一定能看上。凭心而论,无论是人品还是勤谨,南通城里能比上具成的后生家还真是不多。只可惜紫金盆陷进了淤泥里,具成生在穷木匠家父兄竟还闹过共产当过强盗。——红十四军抢粮户砸商号打官兵,在南通城里的商人们眼里也就是不花本钱白手取财的强盗了。好在梅香尚小,距谈婚论嫁还远,李老板一时半会儿用不着多操心。

(二)

我的三伯张宝成绝对是个传奇人物。

1916年春末的一天中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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