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上这样的生活。
十万天朝大军,在水网的出口处,设下了一个庞大的口袋阵,将蛮族部队的先头部队,一口吃了进去。
上万的重骑兵,全身裹在厚实的重铠之中,手持骑枪,以万人为单位,向蛮族部队冲锋著,每次冲锋,都会带走上千名蛮族士兵的生命。
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其作战能力并不比人类战士强多少,对于这种重装骑兵集团化的冲锋,一时之间,根本没有好的对策,只能凭借他们个人的灵活性来闪躲骑枪。
同样在水网地区挣扎了数日,失去了斯帝亚王子,天朝军人的火气已经到了快要爆发的程度。
雷哈格尔亲自带著一支万人重骑队,不停的冲杀了四个来回,死在他骑枪下的蛮族,不会少于五十名,可他还是觉得心口发闷。
自从那夜分手之后,斯帝亚王子就再也没有传达消息,连跟在王子身边的护卫,也没有一个回来的。他知道,斯帝亚王子殿下,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在天朝大军之中,知道这其中有可能是奥斯曼在搞鬼的人,只限于高级军官,可他们没有证据证明这一切是奥斯曼下的手。
失去了斯帝亚王子,不必天朝皇帝陛下下令,雷哈格尔自己就想砍下自己的脑袋来,失去了这位很有可能让天朝帝国称霸整个大陆的人,自己的生命也失去了意义。
“开始进攻!”奥斯曼摇摇头,天朝帝国真不是普通的有钱啊!看看人家的军队,十万大军之中,居然有五万是重装骑兵。
在菲格帝国里,就算是最为精锐的第一军团,重骑兵的数量也实在有限。甚至连骑兵的数量,都是被严格限制的,要知道,一匹战马的价格,已经可以装备三至四名步兵了。
南方军团的骑兵也开始加入到进攻之中,从侧面向蛮族军队下手,六千重骑兵、一万多名轻骑兵,在凌格的带领下,如旋风一般刮过。
剑齿虎的吼叫之声,令狼族战士变色,甚至连靠得比较近的马队,也同样受到了影响。跟在凌格身后的骑兵纵队长,不得不下令,让护卫们拉开一定的距离。
凌格本身的能力并不如何强,虽然狼族的战斗力也远不如巨人族出色,不过有剑齿虎的帮助,一切都不同了。虎中之王,四大凶兽之一的剑齿虎,它本身就可以轻松的对付多名狼族战士。
凌格只要藉著它冲击的力量,将长长的骑枪刺入狼族战士的胸膛就可以了。虽然狼族战士的灵活性很强,可数量太多,只要凌格平端著骑枪,总会有倒霉的家伙撞到枪尖之上。
凌格长啸一声,意气风发,从未如此畅快过。剑齿虎虽然有时候还会欺负一下凌格,却已经不会像开始那样排斥他了,这让凌格感觉爽得不得了。
四大凶兽,千百年来,从未有人能够真正的驯服它们。当然,凌格现在也算不上驯服它,可至少它已经开始接受自己了。
在这一点上,凌格知道,他绝对是第一个拥有四大凶兽作为坐骑的骑士,这份荣耀,足以让郝斯特家族名扬万里,流传千古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奥斯曼的原因,如果没有他的存在,剑齿虎别说认可自己,说不定早一口将自己吃掉了。
有时候,凌格还真的无法猜测奥斯曼心中是如何想的。很明显剑齿虎很怕奥斯曼,连闪电豹在奥斯曼面前,也乖得像只小猫,至于魔狼,就更不在话下了,那只魔狼王,在奥斯曼的面前,就像一条家养的狗一样听话。
可奥斯曼,不但将魔狼王及它的狼群全部放走,甚至还想放走自己的剑齿虎。至于闪电豹,他更不会去骑了,奥斯曼对于豹子的感情,凌格最能理解了。
菲格帝国的骑兵,重重的撞入蛮族军队的侧翼,本已经被天朝重骑搅得乱成一团的蛮族军队,再次受到了致命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