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玛,不意门帘一掀,朱玛先进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件绿色长袍。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你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你……”
“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你知道,你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你不能让卡布斯知道你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你……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你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你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你会支持不下去,只好……”
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你……”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朱玛点点头。“当我们找到你们的时候,你满嘴是血,虽然有脱水的现象,但只要喂你喝水,你就能够自己把水吞咽进去,情况还算不错。但他不仅严重脱水又失血,只来得及告诉我们你是他的未婚妻,并交代如果他死了,无论如何要代替他好好照顾你,然后就昏迷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我想他一定让你喝了不少血,所以你的状况比他强,而他一昏迷过去就完全没有任何知觉,我们喂他喝水他都没有丝毫反应,沙勒米只好用灌的,希望他多少能够吞进去一点,我们都好担心他会撑不下去,当你可以离开帐篷到处逛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呢!”
难怪他会削瘦,难怪他会过这么久才来找她。 “为、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欧阳萱莎哑着声音问,一股奇异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来回撞击。
“起初是不想让你担心,因为那时候你的身体尚未复元,后来你的身体复元了,他虽然仍未醒来,但情况已经好多了,我想不需要让你担无谓的心,他清醒后更特别嘱咐我们不要让你知道,所以我们什么都没告诉你。”
说完,朱玛为她穿上新娘服,这边拉一下、那边扯扯,嘴里嘀咕着袖子要改短一点,衣襬要放长一些。
而欧阳萱莎,因胸口那一股无以名之的悸动愈来愈强烈得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使她生平第一次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无法理解自己这种异常反应到底是什么?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