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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3 / 5)

笑了起来。

饭后,他们几位长辈呆在客厅里聊天,刘逸俊带了凌冬静去看小金毛。

看到毛茸茸窝得一团的小金毛,凌冬静的心像冰遇上火一样化了。

凌冬静很喜欢狗,可以说是一个狗控。但她却不太想养狗。不是不爱,是怕太爱。

狗通常活了五年左右就开始步入老年期了,犬只的寿命在十年以上的不多,在二十年以上的更是甚微。

凌冬静小时候养过一只边牧,不过后来因病去世了。凌冬静那时伤心了好久,很一阵子才从悲痛中走出来。她骨子里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也算是一个自私的人,她不希望再一次经历见证生离死别。从那时起,她就不再养狗了。就算遇到再喜欢的,她也只能把那份喜爱藏在心里。

小金毛只有一个来月大,毛色金黄柔顺,是纯种的金毛寻回犬。凌冬静连忙把小金毛抱了起来,小心地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珍品一样。

因为被凌冬静突如其来的抱起而打扰了睡眠,小金毛“哼唧”地嘟嚷了几声,瞪着圆滚滚明亮的双目表示抗议,凌冬静微笑了起来,手极其轻柔地抚摸着小金毛的脑袋。

被凌冬静温柔地抚摸着,小金毛的埋怨没持续多久,找了个舒服点的姿势把身子埋到了凌冬静的怀里。

刘逸朗的手也轻轻地摸上了小金毛的脑袋,眼底里不可察觉地露出一丝笑意。

“小金毛取了名字了吗?”凌冬静保持着姿势,抱着小金毛问。

“还没。”刘逸俊顿了顿继续说,“你可以给点建议。”

“我啊?”凌冬静看了刘逸朗一眼,“也行,让我想想啊!”她下意识地一边咬着嘴唇一边沉思。

凌冬静从小就有一个习惯,就是思考的时候喜欢咬嘴唇。问题越复杂,嘴唇便被咬得越紧。又加上凌冬静天生皮薄,刘逸朗记得小时候有好几次凌冬静因为思考而咬破了嘴唇,还留了血。

刘逸朗注视着凌冬静的这一动作,皱起了眉头。

“不如就叫‘咸蛋’吧!”凌冬静突然露出一副惊喜的样子。

“你看小金毛黄绒绒的,就像咸蛋。”凌冬静手又抚上了小金毛的脑袋,笑着说,“咦,你是咸蛋哥哥,它是咸蛋弟弟啊!”

“一提起咸蛋,我就想起小时候那个欺负我的胖子,当时还好有你,替我出头,替我教训了胖子解气。”凌冬静撇了撇嘴,“虽然那时你不情不愿的,但当时的你于我就像天使一样,身体发出耀眼的光环。现在想起来都不知道多美好。”

“是不是有点鬼扯。”凌冬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刘逸朗没说什么,脸容平淡,但实则心湖就像被投进了一颗小石子,泛起层层的涟漪。

对上凌冬静那充满笑意的眼睛,刘逸朗眸光热切,嘴角也不自觉勾起一丝好看的弧度。她的眼睛和小金毛的很像,不对,是小金毛的和她很像,刘逸朗当初决定收养小金毛也是因为它的眼睛。

那双乌黑清澈明亮的双眸,实在很像。

“好,就叫‘咸蛋’”。

第十九章

转眼间,又到了十一月。

Z市坐落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尽管已经快接近冬季,但十一月的Z市还是比较暖和,既不会太冷又不会很热,挺舒服的。

就在这个尚算晴暖如春的季节,凌冬静却接到了闺蜜林乐彤气势汹汹的电话。

电话里林乐彤并没有说什么事情,只让凌冬静务必到她学校一趟,她有要事告诉她。

凌冬静只好放弃大周末赖床的机会,火急火燎地赶到林乐彤的学校。

Z市医科大学人才济济,师资力量雄厚,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高水平综合性教学医院。除了一流的教学设备,丰厚的奖学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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