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所经过的一个隘口,几百个兽人战士正在这里排成几排严谨防卫着,不断地向前方射出箭矢或投掷标枪。放眼望去,只见成百上千的人族士兵如潮水般地向这里涌来,但在这只能六七人并肩通过的狭窄空间中,他们并没有完全发挥出兵力上的优势,加上兽人战士们的箭雨攻击,他们还没有冲到跟前,便已倒下大半,余下的都被兽人战士们所解决。
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凭着人海战术给兽人战士造成不小的伤亡。尤其是混在其中的骷髅兵,弓箭与标枪对他们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除非把他们彻底粉碎,否则就算将他们的脑袋或者手脚砍掉,他们仍然可以继续战斗,使得强悍无比的兽人战士也吃了不小的亏,几乎每除掉一个骷髅兵就要牺牲一名以上的兽人战士。再这样下去,现存的几百名兽人战士迟早会全军覆没的。
看着族中的同胞们一个一个地倒下,疾风大喝一声,冲入了战团,他手持一把两米多长的巨型阔剑,如同旋风般在战场中穿梭着,所经之处人族士兵们纷纷倒下,就连强悍的骷髅兵在他手下也不出一合便被打得粉碎,真是疾如闪电,猛如狂风!
但在这种千人级的战斗中,一个战士就算实力再强也无法改变战局的。面对着几百的骷髅兵及潮水般的人族战士,兽人族的伤亡仍在加剧着,虽然疾风的勇猛给人族军队造成了很大的局部损失,但仍然改变不了大局!
此时,我和余下的人也都投入了战团。虽然还未弄清敌人的来历,但以我的立场来说,就算不考虑当初兽魔两族的同盟关系,单是看在他们曾对我有救命之恩的份上我就无法袖手旁观。
考虑到敌人的数量,我采取了最省力最快捷的打法。我完全舍弃了那些极为耗力的强猛招式,而使用“游击”的速攻打法,招招制敌要害,中间还混杂着小型的魔法,力图在最小的体力消耗下消灭最多的敌人。偶尔遇上几个骷髅兵,也立刻被我的圣光系魔法摆平,就算威力极小的圣光系“照明术”对骷髅兵也有着极大的伤害。也许敌人就是看准兽人大多不善于魔法而使用骷髅兵的。
几个照面下来,我已经解决了三十几个人族战士和六个骷髅兵,虽然是第一次杀人,但我却丝毫没有不适的感觉,就算那些白花花的骨头散落在我眼前,我也仅仅把它们当成了木头一样的东西。也许是我体内有一半是魔族血液的关系,也许我天生就是一个战士,但却容不得我细想了——人族的指挥官似乎发现那些骷髅兵在我手下如同玩具一样不堪一击,于是命令那些亡灵巫师们把所有的骷髅兵都调离我的活动范围,而改为调用大量人族战士向我穷追猛打。不一会儿工夫,我也受了几处轻伤。
我暗自估计了一下战况,人族的士兵已经死伤了大半,兽人族的战士还有将近三百人可以继续战斗,凭着兽人战士的强悍,单指这几百个人族士兵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不堪一击,但那余下的将近二百个骷髅兵却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果能将那些骷髅兵解决的话,这场战斗我们就会有八成以上的胜算。可这些骷髅兵零零散散地分散在各处,就算是大范围的“圣灵光阵”也无法将它们全部消灭,这样的话——
忽然,我想起了《暗黑魔典》中关于骷髅兵的叙述:骷髅兵是由亡灵巫师召唤出来的死亡战士,攻防能力很高,但其本身并无意识,它们的行动完全靠召唤者的精神力支配,如果召唤者死亡的话,它们也会丧失行动能力而变成普通的骷髅。
“对了,只要解决那些亡灵巫师的话,骷髅兵们也就形同废物了。”我心里想道,同时一个冒险的计划也也在我脑中成型。
我一连发出三招“剑雨流星”将围攻我的二十多个敌人全部放倒,然后趁他们重新完成包围之前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莎莎的身旁,对她小声说道:“看到山头上那六个穿着黑袍的人了吗?等一会儿你使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