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依芙高兴地脱离我的怀抱拿着手中雪白的裙子在自己怀中扬了扬。
此时,一直站在依芙身后,平时就跟我没两句的女孩全都带着期待的眼光。看来大家都像很喜欢的样子,我可从没想过原来有这么多人喜欢白色呢!
“依芙的眼光最好了!”打铁趁热,我连忙用夸张的语气说道。
“我就知道,诺雅一定喜欢白色的。”依芙得意地把裙子贴在胸前比画着。
“原来是专门买来穿给我看的吗?我好感动哦!”我交叉起手指兴奋地说道。
“不是啦!”依芙直接了当。
“吓!好失望哦!最可怜的我。”我说。
“才不可怜呢!这条裙子是依芙用自己钱和自己的眼光挑出来送给依芙最好的好朋友诺雅的!”看着依芙欢喜凛凛地当众宣布道,我差点一头撞到墙上去。
虽然我的脸皮一向够厚,但当着那么多观众,而且最可恨的是那些观众全都知道我是男孩。我看我还是一头撞死算了,不!自杀可不是我爱好!大不了让她们一个个撞墙死好了。
于是,一名骑士装扮的我伸出双手轻轻接过一个小女仆双手捧着的雪白长裙。心里面有高兴的,也有不高兴的,两者在剧烈的竞争中,让我喜怒交集。
说高兴的,是因为我确实喜欢这件礼物,而且是我心爱的依芙送给我的,这让我无比感动。说不高兴的,是因为我不得不再次面对这个无比尴尬的问题,而且显然有些我不喜欢的人知道了我心里面的秘密。
“不穿来看看么?”依芙兴致饽饽地提醒道。
“当着你们的面?”我发现最近我的白眼功力大幅度增长,一眼就白了7个人。
第三十七节
看着她们一个接一个不吭声地离开我房间,我一直静静地抱着裙子站着。
“你在这里慢慢换吧!换好要通知我哦!”依芙临走时说道。
喀嚓!这次门不是我关的。
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
我这样是不是很奇怪呢?
无可否认,我的行为的确超出人类一部分的‘统摄’。这种行为可是很危险的,无数的科学家和哲学家都因此而死。尤其是在法雅这个还保留着奴隶制度的落后地方。
‘裙子’到底是什么呢?
它是人们公认的一种共同认知,它是一种标志。如果让一个1岁大的小男孩穿着裙子铁定被陌生人误认为是一个小女孩,反之相反。当这种标志发生错误的时候,会让人们无所适从。
‘裙子’的‘魔力’,对我来说就两个。
第一个,它真的很漂亮,我喜欢它,并且希望拥有它。有些收藏家也有同样的兴趣,至于他们会不会穿在自己身上,很大情度是看他们的身材和相貌的。如果效果是刺眼的话,相信没有人愿意去做。
第二个,它的标志作用,我不得不承认,它拥有简易的性别调换能力。如果想不修改肉体而又可以体会到成为异性的乐趣,它是最好的道具之一。
现在再想想,为什么我会超越‘统摄’,最终喜欢上它呢?
人们的普遍观念决定‘统摄’,而‘统摄’反过来制约所有人的观念。照理说,人的性格也是受‘统摄’支配的。
也许是跟容貌有关吧?
因为人们对容貌的普遍认同也受‘统摄’支配,而‘统摄’却把某一类人定义为‘娘娘腔’。如果我是我今天见到的那两个壮汉中的一个的话,我想我的精神再怎样混乱都不可能冲破‘统摄’的界限的。如果我长期扮演艾尔萨斯的话,我想我最终一定会变成罗洛口中的硬汉的。可是我的生活大部份属于诺雅,难道决定性格的最终因素是容貌?
我到底喜欢哪一个我呢?
艾尔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