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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3 / 5)

件大案;不是因为他劳苦功高;不是因为他的武功好……

当然也不是因为他爱喝两杯。

而是因为雷大虾。

──力荐他高升的是雷大虾。

只有这样,雷家才可以把他稳在那“吃公门饭”的位子上,只要追命一天还在“公差”的位置上,他就无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规矩,他便不能在没有新的罪证下再去对付雷冲、雷动,不能任意为报私仇而杀伤任何一个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顾忌,雷大虾就不必太担心了。

因为这件事,追命越发感悟:闯荡江湖,武林阅历恐怕要远比武功高低还重要!

追命知道,这只是雷大虾的第一步棋,当然还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挂剑”雷家:“霹雳堂”第四大分堂“七栈”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虾,决非易与之辈。

他不像他的宝贝儿子,那么沉不住气。

──那次,他拿下雷冲、雷动兄弟的时候,早已算准雷大虾正赴江南“霹雳堂”总堂述职,否则的话,恐怕就连那个两个月也关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厉害。

他并没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栈”一带由“霹雳堂四分堂”所作的恶事,不管嫖赌拐骗,他一概照办不误。

他一点也不领雷大虾的情。

他这样明目张胆跟雷家的一切恶势力作对,不理七栈中五个县官或明或暗的晓以“大义”,摆明了是:

──你作恶,我就整你!

──我就这样,你又怎样!

少年追命 … 第六章 这样那样都一样

上得山多终遇虎;上得虎多呢?

──总不成遇上毛虫吧?

可是“七栈”中的“苦恼乡”,苦恼乡中富绅陈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着虫”。

毛虫。

陈七富一向喜欢“猎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欢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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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回,他有了“艳遇”,夜宿“苦恼乡”的“老虎客栈”,结果,第二天,就死翘翘了。

人人都说:陈七富这回暴毙,敢情是“马上风”了。

他死的时候,全身赤裸,双目突睁,牙关紧闭,但那话儿如金刚怒杵,一柱擎天。

他伏尸的被衾之旁,的确留下女人的香味、亵衣、还有长发。

──敢情那女子有见及此,早已走之不迭了。

唯一跟此情此境很不调和的是:

虫。

陈七富一双毛腿,爬沾了六七条肥肥的、粗粗的、毛茸茸的虫!

就是这几条虫,使追命生了疑,且有了破案的线索。

追命曾跟过温约红学过“解毒法”。

──要知道解毒之法前,一定要知道“毒”是什么。

其中一种毒,是用狐不食草、没羽药、婆娘蝎制成的。这三种药都极希罕,不易采得,且都是救人治病的药物。不过,三种良药混在一起,取其适量的药汁,就变成了剧毒,这种厉毒,发作极快,如直接攻入血脉之中,便决难以抢救,而且,中毒之人似心悸、血栓而死,看去不似中毒,也毫无中毒迹象。

这种毒的特征不多,牙龈紧咬、棒棒勃起,一般而言,都未必可断为中毒,反而会给人疑及是“马上风”。

──幸好,这三种中的两种,珍罕无比,找得着而会用的人。更是难逢难遇。

事实上,温门制毒好手也称这种毒为:“落马车”。

唯一比较明显的特征是:

虫喜欢聚集于有这几种药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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