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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4 / 5)

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把夜紫拱手让给栾义问到底是对是错,“如果我和你同时认识夜紫,我决不会把她让给你。”有很长一段时间,乔木一直责怪老天爷为什么不让他早点认识夜紫,如果他抢在栾义问之前爱上夜紫,或许可以避免夜紫在感情上的所有波折。

可是,他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和栾义问犯下同样的错误。

“栾义问,夜紫手背上的伤痕是那天在医院里弄的吧?”

乔木忽然挑出另一个话题,栾义问想了想,记起他、夜紫和刘静薇在病房里的那一幕,夜紫手背上的伤痕是她用正在打点滴的手去抢他的手机造成的,针头被硬生生地拔出了静脉,过程中不仅穿破了静脉管,还拉伤了手背上的肌肤。

那天他们忙着处理三人间的纠葛,没多留意,等到乔木带着她去医院处理伤口的时候,她的手背已经完全浮肿。现在虽然痊愈,却留下了拇指大小的疤痕,别提有多难看了。

“你怎么想起她手背上的疤痕了?”

“夜紫有摸那道疤痕的习惯。”乔木也是今早才发现的,“我每次一提到你和她之间的事,她都不自觉地摸那道疤痕——伤虽然好了,疤痕还在,她忘不了那种痛。”

这就是夜紫无法再次接受栾义问的原因。

他明白了,于是他继续等待,等她忘了痛,等她寻找到新的记忆去填补那处伤痕。

“乔木……”

“呃?”

“这辈子,有你这样的男人爱着夜紫,是她的幸福。”

“夜紫为了你而放弃我给她的爱,是你的幸福。”

再次回到这个城市,宁夜紫的确百感交集,她已经打定主意这辈子不再爱上任何人,可栾义问先生却以前所未有的死缠烂打态度追了她一年的时间。

昨天下班的时候也是这样,他非要坚持送她回家。拗不过他,最终她还是让他送她回到暂住的酒店。

那一路上,他不停地说他愿意把他们的家让给她住,他搬去跟乔木挤一挤。她听得头皮发麻,差点跳车。

他是不是以为这样一直追下去,她就会忘了曾经的伤,重新投入他的怀抱?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宁夜紫情愿让栾义问永远怀揣着想要得到她的心情,当然代价也很庞大——她要牺牲自己一生的情爱。

无所谓,在她经历了那段岁月以后,她不觉得还有什么感情上的问题能够困住她。

可事实上,她并不确定自己的拒绝足够坚定。

在香港的那一年,人生地不熟,她常常会因为孤单而想起两个人窝在沙发上喝茶的日子。每到那个时候,他总会适时地给她发来短信,那些短小精悍的汉字让她的心有一种归属感。而她还是无法接纳他重新融入她的生命,她不会忘记也是那些短信,把另一个女人带到了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

宁夜紫抚摸着手背上的伤口,她早已忘了痛,却记得那种害怕再痛一次的恐惧。即使是在机场,被人用皮带勒住脖子,她都不曾那样害怕过。

所以,她不会跟栾义问回到本该属于他们俩的新房,她得重新给自己找个住处。只有尽快安定下来,才能摆脱栾义问的纠缠。

说做就做,如果等到下班时间,栾义问的车一定又会堵在工作室的门口,宁夜紫只好趁着工作时间打了车前往房屋中介公司。

这里所能提供的套房还真不少呢!她打算先租一套。

一个人住,房子不用太大,最好有个日晒充足的阳台,卧室、书房不能少,宽敞的客厅方便她邀请朋友回家坐坐。

这处房子再好不过!

“先生,我想看看这套房子。”

“先生,我想看看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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