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地从被中伸了出来。
卓绍华叹了口气,拉了拉被子,俯身在她的眉心间轻轻落下一吻。现在,也只有她安睡时,才这么乖巧,才不会对他疏离,才不会说出刀子般锋利的话语。
三天的假期,因为诸航的一场高烧,已经过去两天了。他们之间仍旧天寒地冻,春天让人很遥远,或许就不会再来了。
卓绍华伸手拭了拭诸航的额头,热度已经退了,他把灯熄了,轻手轻脚走到椅子边坐下。对面属于他的那张床形同虚设,这两个晚上他都是在这把椅子上度过的。身体明明疲乏到了极限,神经却偏偏特别清明,窗外飘过一片落叶,都会下意识的看过去。脑中犹如放电影般,从初遇诸航到湖边的一席话,一个场景一个场景,来来回回的播放。这两年的生活,于他来说,是五彩的、丰满的、立体的,人生多了许多第一次。如果记忆如框,每一天他都想装进框中,挂在墙上,他想画面中的自己,表情一定很丰富,叹气多,微笑更多。
为什么诸航的感受与他南辕北辙,是他的心意没有准确传达,还是她的心……已飞远。
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睁开眼时,冷不防对上诸航清澈的眼眸,几乎吓了一跳,然后才开口问道:“感觉好点了吗?”
诸航的嗓子有点哑,热度烧的,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哦,天亮了。”
其实没有那么亮,晨光还挡在山外,湖面罩上一层薄雾,依稀可以看到几条渔船的身影。
诸航说第二句话前喘了好一会儿:“我不是因为想不开跳湖的,我以为芦苇旁边还有路,想往前再走走,没想到下面是湖。”
卓绍华点点头,沱江边长大的孩子,哪个水性不好。哪怕是世界末日,诸航也不是会轻易认命认命的性格,除非她认为不值得努力。
“要不要喝点水?”水壶就在手边,倒了半杯,微微摇晃着杯身,这样散热比较快。
诸航扶着床沿坐了起来,高热之后,脸色有点蜡黄。“我认真考虑过了,我想去温哥华住一阵。”这是她的第三句话。
摇晃的水杯戛然停下,水惯性地在杯中晃荡几下,差点泼出杯外。
“你不要告诉我什么名单什么黑客组织很危险,其实首长也没有证据,一切都是你在臆想、猜测。如果发生了什么事,和首长没有任何关系,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知道现役军官不经批准是不能出国,但是以学术交流的名义,可以很快出去。他……前一阵做了阑尾炎手术,恢复的不太好,我过去看看他。那座城市我待过,比较熟悉。”
他也去过,以游客的身份,在植物园门口看到她和西蒙晨跑,他只能看着,连声招呼都不能打。她却认出了他,送给他一束满天星,星星上放着一只猪猪玩偶。
那时,他的心快乐的都飞上了天。只是这份快乐,太短暂。
“我想离开北京,哪怕是不长的日子。再留在这儿,我和首长只会互相伤害,我会变成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非常讨厌的人。我不要这么抑郁地过着,合则聚,不合则散,为什么要把日子过得这么纠结、麻烦?所以不要留我。”
他不留,留也留不住。无论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了。一直以来,小心翼翼防护着,连监控她电脑这样的事都做了,生怕她受到诱惑、受到伤害,结果,一切枉然。
他有他恪守的底线,他有他恪守的尊严。
合则聚,不合则散,天马行空的诸航!卓绍华淡笑,咽下满口的苦涩。“请好好和帆帆道个别。”这是他唯一的要求。
说完,他就开门出去了。
诸航没想到卓绍华答应的如此爽快,她已经准备好一大番反驳的话语。衣衫又湿透了,头发根也湿漉漉的,身子仍然很虚,讲几句话,就气喘吁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