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讳言,他很少想起她。
也许是藉口,在这些几近战斗的日子里,他几乎没空去回想有关于她的点点滴滴,只允许模糊的影子飘过。
烂人。
他想起她胀红著脸,握紧拳朝他大骂的激动模样,当时他迷惑,至今仍想不通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骂他?
唉!
他倚著房间窗台边,仰天长叹,无意间发现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是贝儿。
“贝儿!”一旦锁定目标之后,他即毫不犹豫地跳出窗台,追上正行经他家院子的她。
余贝儿缓缓转身,大大的眼睛依旧不改轻藐的睥睨,小小的嘴巴仍然挂著嘲弄的笑容,不客气地说声:“你回来了?”
是的,他回来了,而且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如此,他们怎么会一吵就是好几年不说话?但却又不知该如何问起,只得点头。
“我看你这几年来混得很好嘛,外表很称头。”余贝儿依旧不改本性,出口便要伤人。
“不像你这么邋遢。”游子商直觉地反应,一出口便知道自己错了,干嘛这么冲动?
“我搞艺术。”她的下巴拾得老高,仿佛她有多了不起。
“我也搞艺术,但却不会把自己穿得像个野人。”再一次地,他想打自己的嘴巴,老是克制不住情绪。
“你那不叫艺术,是垃圾,不要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他的情绪不佳,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口气一样火爆。
“广告也是艺术的一环。”他咬牙切齿。“别以为你把自己的外表弄得像外国那些街头艺术家,就代表你高人一等,那是个笑话。”
午后的微风吹拂过广阔的院子,吹动他们头顶上的树叶,也吹动他们身上的衣衫。
他们僵在原地,手握拳头隔空较劲。一个是身穿亚曼尼真丝衬衫,脚踩上万块皮鞋的都市贵公子;一个是披挂五十块钱T恤,牛仔裤洗到泛白的乡下贫穷少女,都用著同样炽热的眼神,意欲杀死对方。
余贝儿首先开炮。
“如果你那些没格调、没水准兼乱七八糟的广告也能叫艺术的话,那全天下的艺术家都死光了,也想不出比你那些广告更没水准的东西。”
“至少它们有看头。”他亦不客气的反击。“你口口声声说正统的艺术有多伟大,结果却赚不了一分钱,只能摆著当存货。”甚至废料。
“存货又怎么样?总比你只懂得把女性的衣服脱光,在上面洒满玫瑰花瓣,大声说某某日报有多好看骗吃骗喝来得强!”
“那是一种行销手法,笨蛋。那份日报本来就是专为女性设计的八卦报纸,用玫瑰花来隐喻最适合不过!”
“哈,这是什么鬼话?大黄菊花也是花,你怎么不把它一片一片拆下来,还比较节省。”分量较多。
“很好的建议。下次如果有墓园找我代售墓地,我一定把你这个idea记起来,热情运用。”用到它著火为止。
“那最好。”她嗤之以鼻。“不过千万记得别跟人说是我的主意,我不想跟你这么没水准的人扯上边。”降低她的格调。
“我什么时候没水准了?”他气得眯起眼。
“无时无刻。”她抬高下巴冷哼。“从你做的那些广告就知道你这个人有多没格调,你那些广告根本是垃圾,一点艺术价值也没有。”还敢跟人家说大话。
“我不需要艺术价值,我要的是赚钱!”
“想也知道,否则你就不会光是制造垃圾,做出那些没水准的东西!”
顿时口水与拳头齐飞,两人扭打成一团。
对游子商来说,他最不能忍受的,便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诬蔑他的专业能力。他或许没有她那么懂得正统艺术,但对于流行的掌握度方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