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自然是越早赶上大军越好。
骑上马,二人不做停留,快速朝着落马镇飞奔而去。
早前遗失了所有的行李,如今要补充一下储备才可。好在这东辑事的马匹,每个马鞍底下都封着一定的银两,这是为了方便锦衣卫行事。
不过叶贞却清楚,慕风华不会轻易放弃,很快他们就会追来。这群爪牙,是绝对不会放过她们的。
匆匆入了落马镇,购置衣衫和干粮。
因为方圆数十里都是蛮荒之地,所以落马镇是这里最后的聚集地,因此规模倒是挺大。三四个村庄加在一起,外头筑了土围墙,如同围城般将所有人围在其中。
也不敢去酒楼茶肆,两人就着巷子僻静处坐着,喝着水啃馒头。离歌锐利的眸子不时的环顾四下,随时保持最高的警备状态。
压了压斗笠的边沿,离歌眸色微沉,“我们吃完就走。”
叶贞颔首,“好。”
这厢刚要起身,却听得有锣鼓喧嚣的声音,好似城中有人娶亲。顷刻间鞭炮齐鸣,便有大红轿子从不远处经过街市缓缓走来,喜婆喜娘笑逐颜开,那新郎官还策马恣意,笑得极具感染力。
“这轿子我倒是坐过一回。”叶贞笑了笑。
离歌将干粮绑缚马背,却应了一句,“我倒是也劫过一回。”
闻言,叶贞噗嗤轻笑,“亏得你劫了轿子。”
“我不劫轿子,难道看你做什劳子的慕夫人?罢了罢了,那小妖孽还是留着孤独终老,诚然嫁不得。”离歌收拾妥当,便道,“走吧。”
叶贞翻身上马,长长吐出一口气,想着快要见到轩辕墨,整个人都振奋。此前所受的颠簸流离都已经不重要,只要能见着他,能活着见到便好。
不远处尘烟弥漫,离歌陡然眉色一紧,随即扯着马儿朝着巷子深处奔去。
躲在深巷内,外头是马队策马而过的声音。哒哒的马蹄声,伴随着锦衣卫们冷戾的嘶吼,“滚开!”
飞鱼刀随意挥舞,所有挡路者悉数亡于刀下。慕风华在前,一身肃杀无温,穿过街市直抵出口。
途径迎亲队伍的瞬间,慕风华乍见红色喜服,瞬时眉目生愤,反手便抽了身侧锦衣卫的飞鱼刀,一刀便将新郎官砍杀于马上。人头咕噜噜滚落在地,鲜血染红了骑乘的白马,顿时让整个街市都沸腾无状。
鲜血从街头染红街尾,锦衣卫一路飞驰,一路滥杀无辜。
但凡阻挡马前者,悉数斩杀马下,无一幸免。
离歌的拳头握得咯咯作响,叶贞的指甲几乎嵌入肉里。没有亲眼目睹,不会知道当时的惨状,那种惨烈的哀嚎和鲜血飞溅的壮烈,简直难以想象。
她看见慕风华策马奔驰,视性命为无物。
锦衣卫手中的飞鱼刀就是夺命刀,带来了一整条街的惨绝人寰。
因为马队飞奔得太快,原本聚在一起看迎亲热闹的百姓根本来不及躲闪,相互踩踏挣逃,一时间场面混乱至绝。
年幼的孩子因为人潮的拥挤,被遗失在街市中央。估摸着两三岁大的孩子,站在那里放声大哭,声声唤着“娘”。
叶贞心头的那根弦陡然断裂,整个人都生生揪起。
娘……
彼时狼狈,她也想唤一声娘,可惜娘再也不会回来。而她,此生都无法成孕,以后都不会有孩子。
眼眶突然湿润,叶贞冷喝一声,“离歌,救那孩子。”
话音刚落,离歌如箭离弦,轻身落在孩子身侧,抱着孩子就地驴打滚落在街边一角,恰好避开慕风华的马蹄。若是晚一步,这孩子就会被马蹄踩死,彼时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却也是这样,慕风华的马队骤然勒着马缰。
离歌愤然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