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枪的这个倒霉鬼,本以为要被妖怪吃了,但等了会,发觉身体还是完整的,就一边祈祷妖怪别吃他,要吃就吃库伯他们,刚才自己可没有开枪;一边奋力地爬起来向前跑去,结果,刚起身又被自己挖的坑给拌到在地上,枪也掉到一旁。
他吓的浑身发抖,以为妖怪真的来了,马上要杀了自己,不过求生的本能激发了他的潜能,他迅速爬了起来,再次向前奔去……………………
“咯…………咯咯…………咕…………唧…………咕噜…………”
这是什么声音呢?
噢,没什么,这么好的报仇机会我要错过了,那可真就成白痴了。虽然不明白他们五个人为什么要仓皇逃跑,但是这个倒霉鬼连跌两跤,唯一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枪也飞到一边,还被同伙们给抛弃了,不杀了他,简直天理难容。至于前面的那个声音,只不过是我突然在他面前复活,他一下撞到我身上,我还跟他客气个屁啊!
该死的家伙!还敢杀我!我双手扼住这小子的脖子,用力狠狠地挤压着,所以大家听到“咯…………咯咯”的声音。我看他被我捏住脖子,连反抗的勇气都失去了,两只眼睛恐惧的瞪着我看,再想到刚才他们像飞一样的逃跑,都赶得上刘翔,好似恐怖片上见了吃人的魔怪一般,我不由得向他身后看去。
不看……
不咋地,一看没把我的肺气炸了,靠!我的尸体上被拉了一条又长又大而且十分深的大口子,肉都翻了出来不说,连脊椎骨都给扯出来了。
俗话说的好,杀人不过头点地,头割了,碗大个疤。几个该下十八层,不十九层地狱的家伙,把我杀了不说,还将我的尸体鞭成这样!我自问与他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士可杀不可辱,今天我不把你们几个杂碎摆成十七、八摸样出来,我就不叫“沙不死”!
想到这,我怒发冲冠,一不小心手劲用力过大,一下字把这个小杂碎的脖子给撕开了。“咕…………咕噜……”靠,脖子里面喷出了几股鲜血,几秒后就咽气了,太便宜这小子了,我一定要让你们五个全都死无葬身之地。
“啊!”我用力将这小子的头直接扯了下来,再用手拿住他的颈椎骨,使劲一掰,“咔嚓”一声就断了,但我还觉得不够解气,又捡起了他在地上的枪,对准他的尸体疯狂地扣起了扳机,子弹如瀑布似的倾泻在这杂碎的尸体上,当然,那小子的下身部位我更是重点照顾。
这是我第二次杀人,上一次杀那个扶桑猪时,有点像我看的一部小说《狼群》中主角咬死一雇佣兵头目的情形,都是下意识的动作,脑子并不清晰,这次确实在我清醒状态下,用手直接撕开对方的咽喉,血喷的老高,但我并没有杀人的罪恶感与恶心反胃的难受感觉,反而觉得十分刺激,可能由于我本性嗜血吧,或者可能是因为他是一个恐怖分子,还杀了我,鞭我的尸,我十分愤怒的缘故。
当我抬头寻找另外四个仇人时,却发现他们早都没影了。“我太阳!跑得真他妈快!”我啐了一口。现在想要去追他们可不好找了,要是能将意念脱离身体就好找了。
“啪!”什么声音啊?“啊!”我的身体倒在了地面上,意念真的脱离了身体。第九次死忘了,这回死得比较奇怪,没有任何伤口,身体完好如初。看来我的意念竟然可以随意脱离身体,就像脱件衣服那么简单,简直…………简直太爽了!
之前我还怕别人抓住我不杀,留着我的命折磨个一年半载的,现在好了,谁想折磨我,我只需要将意念脱离身体就OK啦,没人可以用我的身体来威胁到我了。爽YY了。
恩…………我用意念向东边搜索到一公里的范围极限,没见到那几个杂碎,靠,丫跑得到挺快。我才整了那小子五分钟,这伙人就跑了一两公里。该怎么办啊?他们要真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