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的,为了生意上的往来,他们就私下把我爸和我妈的婚事定了。后来,我爸不愿意,他跟爷爷说自己已经有女朋友,还把那个女的带回家,郑重其事地要求明媒正娶,不过根本没用,老爷子一诺千金,我爸不得不被迫跟我妈结婚。叶雨说,这事儿不怪我爸,要怪只能怪当时那个年代,那个年代淹没了太多这样的故事,不光他们俩,随便拨个台,电视剧都拍了一堆。
我听着摇头,突然就发现:一觉醒来,即使可以再度进入睡眠,也无法继续刚才的梦。
〈4〉
初升高,我考了一百分——“满分”。
我妈四处走动,贿赂政府,最后全额自费念了高中。
我在高中只呆了一年半,在那一年半里我几乎没有摸过书本,也没写过作业,用老师的话说就是破罐子破摔了,完蛋!
我开始疯狂地喜欢乐器,跟着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在校园里组成一支乐队,我们每天像别人一样穿梭在操场的彩色石砖上,背着个琴,看着周围老师和同学异样的眼光,还屁颠屁颠地挺高兴。
我们乐队的头儿是一个快要毕业的人,她离开学校的时候把自己的吉他送给我。那是一把很旧的廉价吉他,不过保养得很好,她跟我说一百个玩音乐的人有九十九个是功不成名不就,她不想再玩儿。头儿走了不久,乐队的成员相继都离开了学校,她们都是老师眼里的坏学生,她们念不念满高中对于老师来说毫不重要,甚至说早走早好。这样,我收着头儿的吉他,后来招兵买马也当了头儿,我也不管她们对音乐是信仰还是消遣,总之符合身高的我看着顺眼的就会留下,这些人几乎都是又高又瘦眉清目秀,没有一个肉多的。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候是怎么回事儿,一看见像潘长江那样浓缩的人就感觉油腻,死烦死烦,我拒绝她们做我乐队里的搭档,即使她们有玩儿音乐的天赋在我这里也得不到重用,说白了不管是骡子是马我遛都不遛,只要长得不中意一概不收!
结果,我组织的这支乐队就解散得挺彻底,在一个冷风足以冻伤人嘴唇的冬天,她们跟我说,没有意思,玩儿够了。那一天,我把头儿的吉他拿出来,我抱着它站在我们家阳台上,闭着眼睛狠狠地弹噪音,然后我就好像疯狗一样冲进地下室到处乱翻,偷了我爸一条烟。那是我第一回抽烟,我点的是烟,抽的却是苦涩,是一场乘风破浪的执着过后那些暴露无遗的落寞。
叶雨跟我说:“长不高就是给心眼儿拽住了。”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叶雨生气说的,我觉得我会讨厌肉乎乎的人,会感觉他们油腻腻的不待人看,都是因为我把叶雨的话当成了真事儿。
叶雨不是我亲姐,但我一直把她当成亲人,她出生不久叶大伯和叶大妈就离婚了,叶大伯跟我爸算得上是忘年之交,他再婚的女人容不下叶雨,就这样叶雨被寄养在我们家。
叶雨比我大六岁,可以说我是她一手哄大的,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吃饭睡觉,整整一起生活了十四年。我每次想起叶雨就会想起她牵着我的小手在大街小巷的路上走,然后老远来个车她会把我藏在身后,我累了,她就背着我,她的手拍着我露在开裆裤外面的小腚蛋,一边走一边给我唱歌,唱小燕子穿花衣,春天真美丽,什么什么……
很小的时候,我拎着一袋饼干跟邻居家的小胖墩出去玩,我们手牵着手跑到离家不远的菜市场,吃着饼干津津有味地蹲在大水槽子前面看鱼游看蟹爬。记忆里,那几只大水槽子就是我童年里神秘的博物馆,我每次都是目光虔诚地蹲下来看啊看啊,乐得流连忘返,可小胖墩不是,她吃光手里的饼干就会舔手指头,舔得哧溜哧溜响,舔干净又扯扯我衣角,然后我立马得打开塑料袋让她抓上两把。到后来,她吃饼干的速度总是在我站起来蹲下去的一瞬间,那么折腾几个来回我已经无心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