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的地板。这个地洞虽然简陋,但是在地洞的一个角落里居然放着一个被火熏黑了的火炉,还有一只用铁条加固的大大的橡木箱子,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人住的地洞,而不是野兽挖出来的巢穴。
洞口大雪弥漫,雪花不时地飘到地洞的地面上来,可是里面的温度还是比外边高多了。劳利斯升起了火,烧得炉子里的干金雀花树枝噼噼啪啪作晌,冒出了熊熊的火焰,光是用眼睛看一看就能感受到这地方有一种如同家庭一样舒适的感觉。
劳利斯伸出两只粗大的手在火上烤着,并满足地吸了一大口气,好像是深吸了一口烟似的。
“这里,”他说道,“就是我这个上了年纪的劳利斯的狡兔之窟。求上天保佑可千万别让猎狗找到这里来啊!自从我十四岁那年第一次从修道院逃出来,带走了圣器守护者的一条金链子和一本弥撒经;并把它们卖了四个金币之后,就一直到处飘泊,四处流浪。我曾到过英格兰、法国、勃艮第,也到过西班牙;为了让我那可怜的灵魂得到安宁,我还去航过海,那可是一个不属于任何人的国度。可是只有这里,谢尔顿少爷,才是属于我的地方。这个地洞就是我的家,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是春光明媚的四月,百鸟齐放、花落满地,也无论是寒冬腊月,我都单独地和我的老朋友火炉坐在一起,静静地倾听树林里的知更鸟吟唱。这里是我的教堂、我的市场,是我的妻子,也是我的孩子。我要回家,就回到这里,如果众神同意的话,我非常乐意死在这里。”
“这地方确实很暖和,”迪克回答道,“而且既舒适又隐蔽。”
“它不能不隐蔽啊,”劳利斯问答说,“因为如果这个地方被人家发现了,谢尔顿少爷,我会心痛欲绝的。这里,”他用粗壮的手指挖着泥沙,补充道,“这里是我的酒窖,你马上就能喝到一瓶美味的烈性麦酒了。”
果然,他没挖多久,就摸出了一只大约有一加仑容量的皮革瓶子,里面装着大半瓶芳香而又浓烈的酒,等他们像老朋友似的喝完了酒,便又添上木柴,再让炉子里的火焰熊熊地升了起来,然后才舒舒服服地躺了下来。此刻,他们觉得浑身懒洋洋地冒着汗,暖和极了。
“谢尔顿少爷,”劳利斯说道,“你近来有两件不顺心的事,而且你似乎要失去那位小姐了……我猜得对吗?”
“是的。”迪克点了点头回答说。
“我说,你呀,”劳利斯继续说道,“听我这个哪一行都干过、什么花样都见过的老傻瓜的一句话吧,你太为别人着想了。迪克少爷,你为埃利斯奔忙,可是你该知道他的目的无非是要杀死丹尼尔爵士哪。你又为福克斯汉姆男爵奔忙,不错,愿众神保佑他!他毫无疑问是一个好人,可是,亲爱的迪克,你也该为你自己的事情考虑考虑了。你应该马上赶到那位小姐身边,向她表达你的爱慕之情,以免她忘记了你。你应该随时做好准备,只要一有机会,马上把她放在马鞍的前面,一起逃走。”
“不错,毫无疑问,你说的是对的。可是,劳利斯,现在她可是在丹尼尔爵士的家里呢。”迪克回答道。
“那好,我们马上出发。”劳利斯回答说。
迪克回不转睛地盯着他。
“是的,我正是此意。”劳利斯点了点头说,“如果你缺乏信心,几句话就能把你吓倒的话,那么,你看,”劳利斯说着,取下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橡木箱子,翻腾了了阵子,先抽出了一件修道士所穿的长袍,然后是一根腰带,接着是一串木质的大念珠,那念珠笨重得可以作武器用。
“喏,”他说道,“这是给你的,快穿上吧!”
等迪克装扮成神父后,劳利斯又拿出了几种油彩和一支铅笔,以高明绝顶的技艺,开始给他的脸部进行化装:他把他的眉画得更宽、更长了些,并把他原来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