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一对明澈动人的大眼睛在阳光之下灿然生辉,睫毛长长的,鼻子小巧而挺直。嘴唇柔软而纤巧。
这是一张很有吸引力的脸,能引得男人驻足凝视,但对其他女人而言,却不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尤其对荷丝来说,她的纤美更衬出自己的丑陋,这才是最令她难以忍受的痛苦!
“你当然可以到这里住上一阵子,”荷丝苛刻地说:“不过我知道丹恩·史诺比想要娶你。”
“他的确想娶我,”孟黎莎回答:“不过我可不打算嫁给他。”
“这可是你父亲为你做的决定呢!”荷丝反唇相讥。
“爸爸?”孟黎莎吃惊地叫了起来:“但是他一直告诉我,他不会要我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啊。”
“你父亲说了很多他自己都不知其所以然的话,”荷丝说:“孟黎莎,你和我一样都知道,如果没有钱的话,男人绝不会想娶你为妻的。”
孟黎莎睁大了眼睛,惊愕地望着继母的脸。
“你一定想说服爸爸,好强迫我接受丹恩·史诺比是不是?”
“我不过告诉他,这对你最适合不过了,”荷丝回答:“丹恩又年轻又有钱,而且他显然爱上了你。”
她又干笑了一声:“以前我从没想到丹恩会这么迷你的!”
“我并不打算和他结婚!”孟黎莎十分平静地说。
“到头来你还是会嫁给他的。”荷丝尖刻地说。
“如果爸爸接受了你的建议,”孟黎莎说:“我会告诉他,我知道他不会强迫我和任何人结婚,特别是我不喜欢的人,象丹恩。”
“干脆我再说清楚一点好了,”荷丝说着,声音就象她平日鞭马一样尖锐:“我不要你留在这里,孟黎莎,现在我结婚了,我不要任何别的女人留在我屋里,如果你不肯嫁给丹恩的话,你就会一贫如洗,再怎样我也绝不会伸出一根手指头去赈济你!”
“你认为爸爸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吗?”孟黎莎问。
“显然一一会的!”荷丝回答:“他已经和我结了婚,他可以得到世上任何他想要的东西——每样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得到——不过我不愿他前妻的女儿住在我家里,也不想让她住在别的地方却又要花我的钱。”
她的嘴唇抽紧了,继续说:“你只有结婚这一条路了,孟黎莎,你最好快点做决定!”
“我会找出别条路来的,”孟黎莎回答:“我宁愿去洗地板、做厨子,也比嫁给丹恩·史诺比要好!”
只要想到他,她都会气得发抖。
丹恩是个长年在马上奔驰的年轻小伙子,块头很大,出生门第很低,靠父亲做投机生意而成了暴发户。
两年前,他父亲死后他搬到郡里,开始用诈骗得来的钱财挥霍无度。
他买的华屋成了一些无赖汉和象他一般德性的浪荡子弟聚会之所。
许多他们如何纵情声色的故事绘影绘声地流传着,还有些从邻近城镇或伦敦带回来的女人成了他的座上贵宾。
他虽年方二十五,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要大得多,孟黎莎还记得初次和他见面时,只想赶快从他身边逃开,好象他有什么不洁令她避之唯恐不及。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父亲带了丹恩回家,他们的靴子和马裤上一片泥泞,垂着流苏的打猎装被雨水浸透了,两个人依然兴致很高。
“这趟可说是今年冬天跑得最过瘾的一次!”孟黎莎一开门,就听到父亲这么说。
“我请了丹恩·史诺比喝杯酒庆祝庆祝。”
两个男人进了书房,在壁炉前的两张靠背椅上坐下来。
家里只有两个老仆人,因此孟黎莎就自己端了盛酒的托盘,送到父亲身边。
在她斟酒的时候,她知道丹恩·史诺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