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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2 / 5)

年的话,她才只有12岁啊。如果说司马懿这年装麻风,谁家还会在当年把好好的闺女折进去?再提早一年嫁人,姑娘只有11岁,难道是童养媳吗?

世家不流行童养媳,默默地想,写晋史的美化程度稍过了点吧。编写晋书的人太多,一连串的作者,或许熟悉司马懿生平的不是写后妃传的那个,于是导致前后美化对不上了,咳,出错了吧。

ps:因为被这个矛盾着 我当初写文都是列提纲写的,哪个段子后面接哪一个。现在决定三章内一定要把姑娘写嫁掉 至于几岁装病 几岁杀人的问题 就交给【事情发展的自然规律】吧

40、清商待发(一)

建安七年年头上;温县杨家嫁女。

新娘子娴雅美丽,温柔大方,正是春华的闺中密友杨琬。

或许是因为有前一次的经验在,怕订婚时间长;夜长梦多又死了未婚夫,这一次两家定亲后,杨家迅速地于次年提前给女儿行了笄礼,不多时就出嫁了。

笄礼后,杨琬便得字盈姬。

要置办的婚仪也早就准备好了,本来也就是现成的。虽说是因为给原先那个死去之人预备的有些不吉利,到底稍改动下并不吃力。

作为密友;春华自然是要准备贺礼的;比起其他姑娘还得更用心些。

她还没想出该怎么表心意;杨琬自己便找上她来说,“你若想不出其他赠我的,也无须费神想了,便拿你手书写幅字给我就好。”

这两人说话向来随意,春华嗔笑她,“你倒是看上我的字了,就只这些不会嫌礼薄了?”

“去去,你倒是与我说说你除了那一手字,我还图你个什么呢。”杨琬与她玩笑,“我又不差人针线,还是你也想给我绣幅鸳鸯来敷衍我?”

春华的女红在一众女孩中并不出挑,在杨琬嘴里说来,好似旁人吃力的刺绣活反倒是敷衍,抄写书绘倒好像难事一般。

话都是靠人说的,春华知道自己是得了个大便宜,还卖乖,“得了,你让我写我总要给新娘子差遣一回。”

“你这小丫头口无遮拦。”杨琬有些羞愤,到底是闺阁女子,作势来挠她。取笑新人原本便是民俗。

得了姑娘,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受人之托,春华回家后在纸上练了几遍稿,舍不得把绢帛写坏,直到觉得自己满意了再誊上。《诗》作为这时代的普及通俗教材,士族阶层的妇女们都懂一些,精心抄誊了诗经中祝贺新人婚姻美好的篇目单抽出来编成个集,写完后用樟木匣收了,再以锦缎包裹。

过几日去看杨琬,待嫁女也正在躲羞不能出门。收到了这份贺礼,杨琬果然高兴,“今日得了你这样东西,喻义也是好的,便是收在家里也雅致。”

“你要这么想,我早该拿它绣了,不是更好?”

“免了,绣活我这儿揽的人还会少?”杨琬让人收好。

等到出嫁,因杨琬事先请了她,春华也掐着时间,把新娘子化妆,父母交代事宜的时间给空了出去,到的时候新娘已经备置完毕,房内又有几名少女陪着她等新郎来接人。

汉朝素以“苍天”自视,对于正统色的崇拜也与后来的朝代不同,在官员的服饰上便体现出来,当然这也与当时的染色技术有关。

婚,同昏。不贺婚礼,人之序也。

如同《礼记》所记载,最早婚礼并非喜事,代表新生的婚礼和代表死亡的丧礼对等。

按照周礼,新人昏衣最早为缁衣,与丧服同色。到了汉朝,袭自周礼的仪式渐渐淡漠,娶妇嫁女毕竟是人生一大幸事,便是传统礼教也无法抑制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至东汉末,昏服已改为了黛蓝色。新妇昏衣则多坠丝络纹饰,汉代崇玉,金银倒比不上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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