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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2 / 5)

遗珠”的女儿,伎籍女子为了抬高身价自然是不吝和客人说自己的身世。

其母已经是这般性情了,要是再来个“一双玉臂万人枕”的“沧海遗珠”去来来回回地伺候他的同僚们,活仲达这回都不用给死诸葛吓跑了,直接卸甲归田回乡偶书算了。

暂就放她这一回。

夫妇俩都是这么想,只是出发点都不同,但有一点却是异曲同工——绝不能让伏姬生下儿子的。

也真是伏姬命好,她这回生下个女儿。

春华可惜之余,该做的还必须要做,“孩子生下了,还没名儿呢。”

让人抱给丈夫,司马懿只马虎地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有没有看清眉目,“庶出的丫头,你做母亲的起个名就好。”

亲生父亲淡薄至此,虽说这里面多是出于自己的功劳的,小孩清清白白地生下,毕竟是无辜的。

春华此刻也有些叹息,她到底是成了个压迫人的封建旧有阶级。

后院这事儿,向来不是东方压倒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自己不作为,被小妾撬走了,连自己嫡出的三个孩子一同要倒霉,看看郑樱桃,看看唐明皇的武贵妃。

和孩子她妈是宿敌,对着这么个小肉团,春华却为难不起来。

“要我起名?”她想了想,“随了她姐,叫道柔好了。”

心中也有不厚道地想过,干脆叫“道怜”,“道伶”,巴不得不在她脸上贴一张小妾生的标签,或者直接叫“道德”,呵呵,暗示她爹嫖妾,很不道德。

最后,她还是个厚道人。

“既然这么说了,孩子还小,让人抱下去吧。”司马懿是觉得这事烦心了,又想,还好当初是留下了,这生的是女儿,在府外无父的话,怕是要和其母一样重操旧业了。

“阿伏……你趁早发卖了她吧。”

“什么!”春华真是被惊到了,明明前不久他还新鲜得人家爱死爱活的,“她刚生了子,你就发卖孩子的母亲?”

“生子卖母,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的确是常情,司马懿一面掩住了自己的用心,“她是个什么样的出身,让她接触了孩子,还要怎么管教呢?已经是这么个庶出的出身,再留着其母,总要叫你为难了。”

伎女,图个乐子也罢了。欣赏人才艺歌舞的,和弄回家给孩子当妈是两个概念。

如果没有春华这么从中作梗挑破的,或许司马懿也从来不在意这个,但既然注意了,便容不得他不深想:弄一个这样的妾倒也罢了,妻子、女儿却必须是名门闺秀的,决不能和个贱籍女子一样烟视媚行,去“万种风情”的。

他这样说,其实是和了春华的意的,便是司马懿不说,原先春华也是要做这样打算。

“她还没出月子,且不要这么快挪动吧。”也算是给她争取最后一点福利了。

春华不是个苛刻的人,如果不是伏姬自个儿侵犯了她的一亩三耕地,没事她也用不着和人死磕,把人弄成身残体残的——那就该是她自己脑残了。

她所做的无非出于体制上下手,把人赶出编制就行了,其余的身体是本钱,她没必要断了人家后路,一辈子疾病缠身,或是无法生育的。

内院女眷之争,说来说去都是男人自个儿不好,对正室春华来说这是**,对小妾伏姬来说是博前程,都是能够理解的。所以把人驱赶出去了,春华也不断人前程,说起来人家年轻小少女也可怜,白白承受了次生育之苦。

至于未来,她是要为奴为婢,还是给人做妾做妻的,都与春华无关了。

春华并不是个苛刻的人,行事果断,却不会做无意义之事。

在她看来,伏姬之事已经过去。

女人生育是件大事,除了坐月子之外,完全的恢复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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