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个在她头顶上做正室的,被她用吹枕边风让杀死了;以为自己可以扶正了;但丈夫又娶了名门之女。第二任正室不好打发,郑樱桃恰生了个孩子,按照惯例,妾子由主妇抚养也是正理,得宠的郑樱桃自然不愿意,两人抢孩子的途中,孩子死了——郑樱桃顺水推舟,说是大妇故意害死她孩子,第二任正室再次完败。
好不容易等丈夫当了皇帝,郑樱桃也当了皇后,她生的两个儿子,大儿子当了太子。
太子,把他爹娘的残暴一丝不落的遗传了,这货还吃人。
见太子的乱摊子要整不下去了,郑樱桃去派人劝他,被太子杀了。太子这色厉内荏的货,图了一时痛快,事后又吓得装病。他皇帝爹是真以为他病了,派女官探访,也被杀了。
就这样,石家残暴爹奋起杀了太子儿子,连郑樱桃本人都打回去做东海太妃。做了八个月的正室,郑樱桃又干回老本职了,《论正室的倒掉》是她的专项。在她之后的第四任正室再次被她轻松完败。
满目的宠妾灭妻事引以为戒,就算目下自家的妾被打压趴下,春华也没有掉以轻心。
留下了庶女,是膈应了丈夫,留下了妾,说不准就给她翻了身。
该做的,她还要抱着孩子去给她爹看,“这是咱家的二娘了,族里的话……该是十一娘了。”
司马懿是根本就不想看见这孩子,随口应道,“有你看着就好。”
早在妾怀孕之初司马懿就不想给别人养孩子,直接就想让发卖了她,还是被春华拦了下来,“她怀着孩子,要是你觉得她不合你意,也不在这时候打发。”
她不是个烂圣母,这么做自有原因,“兴许得一子才好。”
司马懿心想,得一子才不好,他就真给人养儿子了。
人到中年,他有儿有女,且都聪明伶俐,讨人喜欢,真不差这么一个孩子,还要是庶出的。头一次,他觉得找这么个妾当乐子,现在倒块甩不掉的膏药,说不准还要影响他原有的家庭,有些得不偿失了。
到底戴绿帽子的原因不好明说,“庶出的下作东西留府里算什么,官员本四十不能纳妾的,有了孩子不正更难堪了。”
春华心想,你要知道规矩,当初就不该把人带回来。
还要一脸为他着想,“您要这么想,现在打发了,怀了孕的妾真让她在外面把孩子生下来,那事情可就大了。”
人牙子不是做福利的,怀孕的女人一时半会儿是没地方卖的,收到了这样的女人,大多是因了主人家的阴私事,人牙子背后都要道声晦气的。
你想卖了她,还没人愿意接手呢。
“事情还能怎么坏了?”
“你想,在外面让她生了孩子,母亲是贱籍出身,孩子又无父养的,多是要从母为奴的。”
亲,别忘了这个时代还有个《从母法》的惯例哟。
“这孩子要也是个贱籍的,大概是和其母一样,或是当歌舞伎,或是给人当乐工说书……便是我可以不顾名声让人说大妇不厚道的,你还指望着往后有这么一奴婢见人即说是咱家骨血的吗?”
十多年后,她的孩子们都已经长大了,男的在朝堂上走动,女的为命妇的,便是为孩子们着想,难道还要弄出一个在外口口声声嚷着自己身世的庶出同胞,让儿女们难堪吗?
如今伏姬被摁在她的地盘里不得动弹,但卖出了府,那就是天高任鸟飞了。要伏姬泼妇点的,自己便先随口一嚷嚷,事情闹到了舆论层面,就是不死也要脱层皮了。
阴私的事只能往暗处捂着,哪有把人往外面推,让她开了口的道理。
司马懿也脑补了一回,春华说的不是没道理。
假设真有这么一个“十八年”后,给他来了这么个“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