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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开国元勋的不同命运(三) (2 / 4)

究指使者。郑士利笑道:“只是想看看我的上书能否被采用而已。我的职责是为国家议论政事,自料必死,谁会为我出谋划策?”

更认为一介书生郑士利无法主导此事,下令彻查幕后主使。最终并未查到所谓主使,郑士利被流放,其兄长郑士元本已释放,却也受此连累被判处流放,而空印案中的其他官员也未得到赦免。

朱元璋认为空印这种做法存在严重的潜在风险,可能被奸吏利用来作弊和危害百姓,同时他也将官员未经请示就私自使用空印视为对皇权的轻视和挑战。

关于此案的处理结果,各史料记载大都一致。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责一百,充军流放。钱谷册书的审核要通过府、省、部三级,主管地方印信的主官以及经历三层审核在空印文书署名者皆被卷入,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身为正四品济宁知府,因此案被捉拿处死。郑士利的兄长郑士元身为正五品,是湖广省按察使的辅佐官,被杖责一百后流放。

空印案的涉案被杀人数以及案发时间都存在争议。有人说在空印案中有数以百计的官员被处死,也有说空印案和郭桓案或连坐罪被杀的人多达七、八万人。学者认为空印案牵连的人数应该超过千人。案发时间综合多方记载,洪武九年更为可信。

空印案发后,朱元璋填补了相关漏洞。他将有关条陈写进大明律法,制定了各种违反公文制度的条款十五条,规定将军、总兵官、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盗用印信及空纸用印者皆处以绞杀;

布政司、按察司、府州县衙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余衙门者杖责一百,关押三年。此外,朱元璋为避免空纸用印再犯,还实行了半印勘合制度,规定凡文书纸上均须加盖半印(即官防官印)以便核对,加强了明政府对地方行文的控制,完善了明代的文书用印制度。

此案过后,朱元璋于洪武九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并设置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散了一省的司法权和军权,三司都需听命于中央,保证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权,对加强中央集权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朱元璋严厉的惩处方式也产生了消极后果。不少士人害怕惹祸上身而不愿做官,有的甚至诈死以求辞官。官员在任职时只求无祸,遇事推诿,导致官场弊病丛生。

胡惟庸早年投身朱元璋麾下,起初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吏。但他善于察言观色,巧言令色,逐渐获得朱元璋的赏识,在仕途上步步攀升,最终登上左丞相之位,成为朝堂上权势显赫之人。

胡惟庸大权在握后,愈发肆意妄为。在政务处理方面,他擅自决定江南地区的税收政策,未获朱元璋批准便私自增加税额,导致百姓负担沉重,苦不堪言。据当时户部的统计,江南地区因胡惟庸私自加税,百姓每年多缴纳的赋税多达数百万石粮食。

在官员任免上,胡惟庸只看关系和贿赂。杨士奇,本是才华横溢、清正廉洁之士,却因拒绝向胡惟庸行贿,被其打压,贬至边远地区任职。而毫无才能的赵德,因向胡惟庸行贿十万两白银,竟被任命为重要地区的知府。据不完全统计,被胡惟庸打压的正直官员多达两百余人。

在案件处理上,胡惟庸肆意偏袒自己的党羽。富商钱广进杀人一案,证据确凿,胡惟庸收受贿赂后,颠倒黑白,让钱广进逃脱罪责。他还私自扣下众多对自己不利的奏章,使得朱元璋无法了解真实的民情和政务。据宫廷内档记载,被胡惟庸私自扣下的奏章多达上千份。

胡惟庸的种种恶行严重破坏了朝廷正常的政治秩序和官员选拔机制,官场风气极度败坏。

他还专权跋扈使得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激化到顶点,促使朱元璋下定决心废除丞相制度,加强皇权。

1380 年,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杀宰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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