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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2 / 4)

、长矛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

他对手下说:“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来如飞鸟,去如绝弦,是当今之快速反应部队,带着这样的部队驰骋疆场哪有不取胜的道理。”

胡服就是采用胡人的服装,即改穿短装,束皮带,用带钩,穿皮靴。

这与林修的想法可谓不谋而合,本来自己所想重点发展的兵种便是骑兵,而胡服却是为骑兵量身定做的服饰,即使应用在步兵上,照样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就这么定了!

不过,林修正兴致勃勃准备做沉醉在制衣的工作中时,林武那边却派人传回了消息,说是拉曼部落似乎蠢蠢欲动。

“难道他敢攻打我们?”亚瑟一听到可能会有战事,便马上打起了精神,他对织布制衣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很有可能!因为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处境,现在汉克被消灭了,旁边只剩下自己一个小部落,换做是我,我也会很担心的。”莫顿在旁边分析着局势。

莫顿说的确实不错,只要不是像汉克那样昏庸,看到邻居被消灭,都会有危机感。

而现在对他有威胁的,还不止是自己,林修突然又想到了大胡子,这个家伙现在在做什么呢?

上次被他侥幸逃脱,两家可以算是彻底翻脸了,不过他却没有任何动静,难道是在酝酿什么阴谋吗?

突然,林修联想到了一个可能,而且这个可能性还真不小!

拉曼和大胡子联手,才是破局的关键!

 。。。  

第七十九章 左右为难

以拉曼和大胡子的实力,分开了谁都打不过自己,但是如果联合起来,就很有获胜的可能。而且他们的目的可谓一致,赶走自己这个“外来人”。

拉曼对自己是没有恶感的,甚至自己还算是帮了他的忙。

但现在他突然蠢蠢欲动,只有一个可能,被大胡子给教唆了。

林修苦笑了下,这个大胡子还真是善于学习啊!

那边营地里现在有五百士兵,加之对方没有攻城器械,所以真的打起来,吃亏的只会是他们。对于林武的指挥能力和性格,林修还是非常放心的。

“让林武按兵不动!”丢下这句话,林修又投入到制衣业之中了。

虽然轻装上阵能获得更大的灵活性,但在防御力上就有所欠缺。现在军队中还没有明确的兵种分类,经常是近战兵也时不时充当弓箭手使用,所以光是武器,士兵就带了两样。

盾牌现在的使用率并不高,只有一百多人仍会随身携带,如果再换上胡服,那么士兵的防御力就更加堪忧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可不是林修想看到的结果,所以皮甲还是得有,不能只穿个短袖布衣。

最常见的皮甲,就是把大块甲皮用皮条缝缀在一起,是一种防护力很强的铠甲。为提高防护能力,用多层皮革连缀而成,这就是合甲。

第一套军服制作出来之后,林修亲自试穿,感觉还是挺帅气的,就是感觉差了个头盔。

头部是要害部位,被攻击到了不是重伤就是死,必须得重视起来。但这个东西却难以量产,因为以目前的冶炼技术,做一个样式过得去的头盔,起码得三天时间。

暂时就这样吧,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主要是林武那边又派人传回消息,拉曼胆子够大,竟然对营地进行了几次试探性的攻击。

甚至派出了间谍!

虽然汉克的营寨,现在是作为军事基地使用,但里面照样有平民,所以就肯定需要食物、自由,这样一来营地大门就不可能时刻处于关闭状态。

就是趁着这个空隙,拉曼竟然派人伪装成平民混入了营地之中,要不是及时发现,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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