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称为‘落雁公子’。袁谭喜爱骑白马,因此人称‘白马公子’。马超则是因为爱穿蜀锦做的衣服,所以人送外号‘锦衣公子’。而孙策则是由于其人性情刚烈,且又习得一手霸道的‘燎原枪法’。因而才会被人称为‘烈火公子’的。”
没想到曹昂这个短命鬼和袁谭这个败家仔竟然能跟“锦马超”和“小霸王”并称于世,这个世界流行的果然是逆袭啊!
刘煜无言的感叹被任红昌误会了,她竟然一边轻柔地抚摸着刘煜的脸颊。一边温语劝慰道:“夫君别担心,‘四大公子’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曹昂那毛头小子怎么会争得过你呢?!哼,学了我们家的绝技就得进我们家的门。妾身相信甄宓妹妹最后一定是属于夫君的!”
就在刘煜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任红昌的时候。耳边传来了邹芷若那如天籁般的声音:“夫君,饭好了,快来吃吧!”
“来了。”刘煜大声应了一句,然后对任红昌她们说道:“好了,不说了,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好好的休息一天,明天夫君陪你们去逛逛这冀州的第二大城。好吗?”
“好耶!”刘煜的话让任红昌她们都雀跃起来。看来不管是在哪个世界,逛街永远都会对女人产生吸引力的。
第二天一大早刘煜就被任红昌她们拖了起来。看她们那架式,刘煜突然有了一个觉悟:今天他一定会很辛苦的!
应任红昌她们的强烈要求,刘煜拒绝了背嵬军和鸾凤卫的护卫,就带着三个蒙着面纱的爱妾轻装便服的出了都督府。本来以为刚刚被收复的邺城是不会那么快就恢复往日情景的,可当刘煜和任红昌她们来到类似于商业街的城区时,竟有了一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的感觉。
虽然邺城是一个有着三十多万人口的繁荣大城,但好歹也是刚刚经历过战争的啊,可为什么在这个城区竟然一点也看不出来呢?宽阔的大道,琳琅满目的商店,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一切比之洛阳的街道也不遑多让,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啊!
任红昌她们兴致勃勃的不时的在各种各样的小摊前停留,刘煜则跟在她们后面晒太阳,因为春夏交替时的阳光虽然十分的充足,但并不会让人觉得曝烈。暖暖的阳光照射的人暖洋洋的,让无所事事的刘煜昏昏欲睡。
“小妞,蒙什么面纱啊,快来让大爷瞧瞧你的样子,要是让大爷满意的话,大爷保你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一阵喧哗声引起了刘煜的注意,他抬眼看去,竟是任红昌她们被一伙一看就是纨绔子弟带着狗腿子的群体拦住了。
对此情形,刘煜没有任何的意外。任红昌她们虽然蒙上了面纱,但她们的身形语音,无一不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逛到现在才被人拦住,已经让刘煜觉得难能可贵了。
大约是任红昌她们说了些什么,等刘煜走上前,为首的纨绔子弟已经看着他道:“小子,你就是她们的男人?虽然不知道你的这几个妞长的怎么样,不过这身材真是没说的,啧啧,这样吧,只要把她们留下来给我玩几天,我就放你离开。否则的话,你就给爷留下一只手来。嘿嘿,来,小妞儿,让爷看看你的样子!”纨绔子弟一边说一边伸出手要揭开任红昌脸上的面纱。
寒光一闪,纨绔子弟那还没有伸直的手就已经不再属于他了,他就这么楞楞的在地上的残手和身上那没有流血的断臂之间来回的看着,好一会儿后方才惊慌失措的大叫起来:“啊……混蛋……上……给我砍死他们……哎哟……”
纨绔子弟捂着伤口大呼小叫着。更为不幸的是他看到了一幕他非常不愿意看到的画面。刘煜和任红昌、邹芷若都还没来得及迎上去,樊丽花就先忍不住了。左一拳右一脚的把冲过来的那几个拿刀持匕的狗腿子全打怕下了,末了还嫌不过瘾似的在那些人身上跳了几下。樊丽花本身的体重倒是不高。但是配合着“千斤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