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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2 / 5)

不是骗人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便是母亲有心重新过日子,可能觉得剩下的人生还长,父亲依然没有停止折腾。工地上的活儿不用心,嗜赌如命依然是他的本性,抽烟、喝酒、赌博、饭菜不合口味这些统统都可以成为争吵的理由。

这样的日子,看着都觉得累,陆初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回过神来,对面的男人已经换了一首歌,依旧动听,陆初隐约有些印象,但是不记得歌名。

浑厚带点磁性的声音震动着陆初的耳膜,陆初对人脸的辨识度一贯不强,但是让她欢喜的声音,她肯定能过耳不忘,此刻她不由得抬起头仔细地打量着那位歌手。

在高大的城墙下,男人背墙而立,针织毛衣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夹克,左手指尖按弦,右手轻轻地拨弄着身前的那把民谣吉他。自弹自唱,投入时双眸微阖,身前虽然没放置音响,那歌声还是清晰地闯进了陆初的心里,很有一种蛊惑人心的味道。

陆初有些想凑近,看看人家长什么模样,很快又摇了摇头,真是无聊。

沱江对面是排成一排的酒吧,灯火辉煌,霓虹一片,而这边寒鸦飞过,灯光惨淡,彼之繁华,此之落寞,可见一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差别呢?陆初想起了上小学的时候。

陆初很讨厌下雨天,从小就是这样。小时候每次下雨,教室外面都挤满了送雨伞和雨靴的家长,雨势大的时候许多会家长一手撑着伞,一手掌着背上的孩子蹚水回家,但是陆初是从来不抱希望的,有时候母亲会让乡邻带把伞给她,如果忙得忘了,那她就只能顶着书包冲回家,不,还有更绝望的,有时冲到家门口,却发现家里的门上了锁,她找不到母亲,只能坐在门口干等,也可能临近上课母亲才能回来,做好午饭她匆匆扒几口饭便又冲回学校。

不满十岁的陆初那时候并不明白什么是嫉妒,只是她很早就知道羡慕是什么样的一种味道,那感觉,就像眼泪不小心滑到了嘴里,咸咸的,还有点苦。

亲情实在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不管它如何地将你伤害得千疮百孔,你还是很难将它从生命中割离。

陆初从初中便开始住校,回家的次数也渐渐变少,与家里人在一起的时间自然也不多。每次回家与母亲相处,一开始还能相安无事,不过三五天便有了口角,两个都不是轻易低头的人,冷战便开始了,她原本以为距离产生美是不适用于亲人之间的,不料还是应验了。

但是即便这样的事情重复着上演,她从来不怀疑母亲是爱她的,发烧的时候,母亲也曾衣不解带地照料了她一整个晚上,生活再艰难,母亲也从没让她像村里有些孩子那样,初中还没毕业就去外面打工。她知道,母亲只是太忙,太累。

所以,她还是爱母亲的。此刻身处异乡,这种思念尤为深刻,即使,是母亲的一个巴掌,将她赶到了这里。

母亲生气的时候,改变不了父亲的时候,总是想要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证明她的权威,陆初被教导着,不要给晚归的父亲开门,不要给餐桌上的父亲盛饭。。。。。。诸如此类,陆初觉得,她夹在中间,已经快要窒息。

对双亲,她永远是爱怨交织,但毋庸置疑,爱的分量要重得多。

她记得小时候一个亲戚的孩子因受不了家庭暴力离家出走,当时尚健在的奶奶发动了全家人出门寻找,忙活了三天总算有了结果。这样想着她不免有些担心,但是多年来压抑在心底的情绪终于能够得到短暂的释放,既来之,则安之,陆初脱下手套,从兜里掏出手机,想了想,在朋友圈发了张图,随后关掉了手机。

陆初抬起左手看了看表,已经九点一刻了。霓虹照耀不到的天空一片昏暗,几片枯叶在风中飞舞,江边坐着的人不知何时已经无声无息地离开,连那位唱歌的男人也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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