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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部分 (3 / 4)

,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并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外表虽然正常,心却已经腐黑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的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是帅得很,十三岁进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尤物啊,之后十七岁就订下婚约,准新娘是紫金王的大女儿,也是爱西的姐姐安娜。”

第三卷 第六十八章 半人半魔

孤儿震惊了,听列斯达讲了半天故事,这一点是让她最为震惊的。

阿德斯有婚约!他爱过一个女人,打算娶她!而他和爱西以及爱西的姐姐安娜的关系那么复杂,而且爱西居然是紫金王族的身份!

诸神保佑,这是她绝没有想到的,无论如何,爱西也没有一点贵族,不,应该说是王族也应有的样子。

列斯达欣赏着孤儿的震惊,得意极了,就连一直不动的阿德斯也不禁向孤儿看来。他多怕她受打击。可终究要让她承受。或者他不该让她来这儿,不该为了利用她,而让她陷入到这个境地,现在他很后悔,可是却来不及了。会失去她吗?会地!会的!一定会的!但到如今,他却突然怀疑没有了她,他要怎么度过后面的人生而不会感到没有意义。

她不在!她消失!她嫁给别人!这些看来无关紧要的东西,为什么现在感觉那么无法接受?

“一个紫金家的王族。怎么会到驿马家当了祭司?”孤儿缓过点神来后,问。

“爱西早被他的父亲逐出了紫金家,因为爱西是个小淘气,自从十三岁成为女人后,她就开始不停的更换枕边地男人了。”列斯达放肆的瞄着爱西,“她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因此连马夫和铁匠也要,只要在床上行,任何男人都可以出入她的闺房。他父亲受不了这个。所以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而他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有着能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或者因为这个,爱西才不把生命放在眼里,那么男人更不必了。我说的对吗。小爱西?”

爱西耸耸肩,脸上很冷漠,眼神很无所谓,“没错,就是这样。诸神把人分为男女。就是要他们自由结合的。我没做错什么。是世人庸俗。你只有一样说错了,我虽然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你却并不是。但我还是一样爱你。”

“嘿嘿,爱?”列斯达坐在原地不动,低头施礼表示感谢,“所以你当初爱上了阿德斯,可惜他不肯爱你,甚至鄙视你,因为你有过太多男人,尽管你地理论很动听,可他却并不接受……然后你为了名正言顺做他的情妇,就把一直暗中还来往的姐姐安娜介绍给了我哥哥,怂恿他为自己的儿子与紫金家订下亲事。我哥哥和紫金王都心怀鬼胎,也都想借助对方地力量,所以亲事一谈就成,而你姐姐安娜美丽温柔,与阿德斯相处一段时间,双方都很满意。本来说好在阿德斯十八岁生日过后就结婚了,没想到在那之前,阿德斯跑去了湖心岛,于是一切都完蛋了。HOHO,伯爵小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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