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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4 / 5)

国的射箭能手养由基可百步射穿杨柳树叶,可一个路人还是说,不善于休息的人,疲倦时只要射失一箭,就会前功尽弃。那时,他听从苏厉的劝戒,不再攻打魏国,心底里他不愿毁了全胜的威名。

可到临死这一刻,他明白前功尽弃,脑海里昔日的辉煌,演变成夺命的沙场:

伊阙之战,斩杀韩魏联军二十四万。

攻楚三次,破楚都,烧祖庙,歼楚军三十五万。

第六章

破赵魏联军,斩魏兵十三万,溺赵军二万于河。

长平之战,杀降赵军四十五万。

……

天有眼,他注定不得好死。一切命数,在他望见战场的那刻已然展开。天地广袤无边,风过,青草浮动,卷起一波波雄心起伏。人命不过草芥,推他至荣耀的最高处。他深知无情之害,亦明白绝情之妙。

他心里,苍生终究是一堆白骨砌就,行尸走肉,早死一刻与碌碌终生没有分别。且看那富贵荣华,且看那男欢女爱,转头,在这血淋淋的杀场,唯有强者值得奋斗尊重。

白起。他的名字,可止小儿夜哭,可令六国变色。天下,在他一念之间。万民,生死任他取夺。他痛快大笑,这世上绝不会再有超越他的人,那么他纵然死,也死得无比骄傲。

也曾在灯火牙帐边,细察地图时默然失神。穿山越岭,奔波万里,只为把一个字,改成另一个字。但那犹豫仅一瞬。在战场他有种野兽般的本能,扑食、灭敌是他唯一懂得的事。即便在六国臣民的心里,刻的都是恨字,即便天下人恨不能生啖白起肉,他依然坚定地挥下令旗——杀!

杀手的刀,最终,都要抹向自己的脖子。

是天亡他,白起这样以为。

白起就这么死了。他的故事除了杀戮,没有其他留于历史的记忆。提起他,秦人有长长的惋惜与遗憾,六国有深深的痛恨与恐惧。历代的将帅,对他崇敬、仰视、鄙夷、畏惧……而我们,习惯了好莱坞动辄上亿大制作的视觉爱好者,对平庸的枪林弹雨不再感兴趣,即使是夷平整座城市的原子弹,也不再刺激。吃着巧克力,啃着爆米花,电影院里无论瞧见多么血腥的场面,我们依然窃窃私语。

然而,毕竟有一百六十五万人的鲜血,淌红白起这个名字。他是世人眼中的魔,不应该如此简单。如果有诅咒,有鬼神,他许是最受人唾骂的一个。在因果报应的故事里,他轮回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受无量痛苦。他错了吗?他没错吗?我无从评判。我只是于万千个名字中,记住了他,同为武安君的他与苏秦有天壤之别,却异曲同工。

那么,我是否应该加一点别的?譬如,一段桃花运,一场忘情恋?他杀人如麻,是否因了童年悲剧?转战各地,是否曾有红颜知己?当下令诱杀俘虏,是为了秦国统一大业,还是因了决绝个性?手下是绝对服从,还是心中恻然?

历史不会在乎你爱过谁,历史在乎的是你留下的印记。于蛛丝马迹中,后人妄图寻找真相,或者掩盖真相。而我编造幻想,揭开尘封旧事,那灰扑扑的泥垢之后,有这青天白日里看不到某种深刻。现实里我触不到它,唯有纵身跳进历史之河,让席卷而来的涛浪沙泥,湮没我的呼吸。

(七)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我不是圣人,也称不上奸雄。我的死算不上轰轰烈烈,倒也香艳血腥。我因与燕太后私通,害怕在燕国被杀,向燕王请求入齐。燕王放我去了,齐国的臣子却嫉妒我的存在。他们买通了刺客,一击而中。鲜血如小河流水,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后来才明白,那是生命的颜色,而我就要失去这颜色。

杀我者必不得好死。我在目睹生命的流逝时下了决定,玉石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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