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相信。
我打死都不相信自己搞不过叶问,就算站在我面前的是十二个正值壮年、身处巅峰的叶问,我也一定能赢。
必须地!
所以,那天晚上,我被打得很惨。
陷入人群之后,除了眼前无数支飞舞的绿色酒瓶,和“噼里啪啦”的玻璃碎裂声之外,我的眼前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耳中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当一支支的酒瓶不断碎裂在我的头上,我已分不清留下的是啤酒还是鲜血,脑中的眩晕是因为喝醉还是震荡。
我只记得无数的手脚不断将我打倒在地,那些将我和茄子围得水泄不通的张张面孔,用从下往上的视角仰看上去,显得都是那么千篇一律地模糊而狰狞。
面孔上凸出的青筋在涨红的皮肤下如同一条条扭动的肥大青虫般张牙舞爪;不断翻动喝骂的嘴唇中,唾沫在四处横飞;一双双圆睁的大眼中射出近乎迷离的狂乱与嚣张。
这些喷溅到我脸上的唾液,这些踏在我全身的脚掌,这些居高临下的眼神,还有那早已入脑的酒精。
都让我忘记了疼痛,忘记了恐惧。
无数次被打倒,又无数次挣扎着站起来,再接着无数次的被打趴下……
一切都彷如一部无声电影,在暴力与血腥中默默进行。
直到刺耳的警灯响起。
坐在警车专门用铁丝网隔离了的后座,我才发现,茄子比我更惨。
电影《哈利波特》还没有出现在我市电影院的那一年,他的额头正中间就已经留下了一个闪电般的“N“字伤疤。
只是这个伤疤中流淌地不是伏地魔给与的灼痛与火烧,而是啤酒瓶创造地鲜血和玻璃渣。
被值班警员逼着蹲在派出所某个办公室墙角没有多久的时间,地儿和我们那个辖区派出所的张指导员就赶到了现场。
通常,我们流子办事,只要事情不是太大,如果有哪位关系不错的流子出面求情,一般都会给个面子。
条子不同,张指导员出面求情了也没有用,不同辖区,不受你管。最后,地儿还是不得不交出五千元钱,我和茄子才得以走出了大门。
难怪老祖宗说“生不入官门,死不下地狱”。
原来这是个雁过拨毛,死人也要刮下三两油的地方,果真入不得。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吴总的真实身份。
他确实是在做门生意,很赚钱的生意,但他不是一个生意人。确切地说,不是一个真正的生意人。
因为,他做的生意不在三十六门正行之内。而且,生意也不完全属于他,客气地说,他是一个股东;不客气地说,他是一个马仔。
真正的老板是他哥哥,一奶同胞的亲生哥哥。
他的哥哥,也是吴总,不过,道上的人不这么叫,流子们习惯叫他“和尚”。
和尚虽然与那些庙里的和尚们一样剃着光头,也一样除了不会念经,什么都会;除了不会吃斋,什么都吃。
但是,他不是真正的出家人。
他是一个大哥,黑道的大哥。
与廖光惠、皮财鱼、关总等人,有着些许不同的黑道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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