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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3 / 5)

令配克豪华影戏院公映,首日票房收入就高达一千三百块银元。

接下来更是不同凡响,上海的中外人士争先恐后观影,一夜两场已不能满足需要,加演日场仍是场场爆满。

影片连映一个礼拜,净赚4000多银元。

不过也因为电影中的谋杀场景,引起部分观众的不满和抗议,在舆论的压力下,小部分地区禁映了《阎瑞生》。

由此,《阎瑞生》成了中国第一部被禁映的电影。

其实,北洋政府无力建立全国性的电影审查机构,确立审查规章制度。

江苏、上海等地的民间教育协会于是自发组织了“审片机构”,这些机构只能起到监督和谴责的作用,并无强制影片禁映权力。

《阎瑞生》一直放映到1924年才算结束。

林子轩知道,这一年是中国电影开始大发展的一年,以后电影的拍摄成本和票房会越来越高,这是真正的暴利行业。

当然要拍摄观众喜闻乐见的商业片,而不是注定扑街的文艺片。

第五十三章 这是能在历史上留名的大事

在《上海假日》放映火爆之时,林子轩也得到了美国方面的消息。

波士顿的地方法院愿意受理林子轩的案子,《大西洋月刊》也愿意提供相关的证据。

如果他们搞错了小说的作者,那么《大西洋月刊》也会负有责任。

这件事在美国文坛造成了不小的影响,美国读者喜欢《老人与海》这本小说,他们也想弄清楚真正的作者是谁。

原本准备出版《老人与海》的纽约大学出版社也暂停了出版事宜,等待着判决结果。

美国在1790年颁布了版权法,只要在美国境内发表的作品都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各大出版商绝不想惹上麻烦,否则将会面对天价的索赔。

这件事在国内看来是闹剧,但在美国却是很严肃的事情,因为法律就在那里。

林子轩安排了手里的事情,准备前往美国。

他不是自己一个人,还要带上郑证秋和周剑允,准备考察好莱坞电影公司的运作模式,希望能够和这些公司达成合作关系。

就在这时,从北平的外交部来了一个人。

此人叫做王庚,现在隶属于陆军部,他1911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保送美国留学。

先后曾在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就读,1915年获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学士后转入西点军校,在西点一贯成绩优秀。

随后归国,供职于陆军部。

旋又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上校武官,兼外交部外文翻译。

林子轩和季鸿明的事情引起了中国驻美国大使施肇吉的关注,他把情况反馈回北洋政府的外交部。

《新闻报》在国内的影响力很大,国内文坛对这件事颇为关注,舆论分成两派。

一派支持林子轩,包括胡拾和周作仁等人。

和严独贺的想法一样,他们觉得如果《老人与海》不是林子轩写的,那么林子轩根本没必要争这个虚名。

在他们看来,无论是林子轩写的新诗,还是《雷雨》,都证明了林子轩的写作才华,而季鸿明更像是个投机者。

另一派支持季鸿明,那些人觉得连美国人都承认了季鸿明是作者,你还争什么。

一旦引起外交纠纷,你承担得起么?

这些人一向崇洋媚外,认为洋人说的都是对的,生怕惹起纠纷,招致洋人不高兴。

此时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的是顾维均,是一位相当有担当的外交家。

他的意思是能够内部和解的就不要走法律程序,当然前提是把事情弄清楚。

他派王庚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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