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市里,之前在向蓝菲菲坦白古堡酒吧是他开的那天,送蓝菲菲回家的路上,他就跟蓝菲菲说了关于几个孩子的事情,并且委托她帮忙打听一下消息,而在昨天晚上,听完演唱会,秦叶送蓝菲菲回家的路上,蓝菲菲把收集到的一些信息交给了秦叶。
领着一帮孩子,秦叶先是去了酒吧一趟,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到了酒吧里面,然后按照蓝菲菲给他的资料记载的信息,找到了第一个孩子的家,也就是那个住在名居小区的孩子。
“铃铃铃……”秦叶按响了资料里面记载的房间的门铃。
“谁啊?”过了许久,房门才在吱吱呀呀的声响中打开,一个喑哑的如同破掉的喇叭一样的声音从房间里面传了出来,有气无力,却带着一种粗糙的如同参了沙子一样的刺耳,同时传出来的,还有一股淡淡的馊味,令人作呕。
等到看清楚从里面露出来的那张脸时,心中咯噔了一下。
这是一个女人,隐隐约约的还能看出,这个女人曾经是一位很漂亮的女士,只是现在,这个女人却显出了一种异样的老态,不同于那种自然的老,而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痛苦催生的老。
一头长发半黑半白,脸上抹的乌七八黑,两只眼睛更是浮肿的如同两个灯泡一样,或许是因为长时间没有见到阳光的原因,女人的皮肤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那股淡淡的馊味,就是从她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妈……妈妈……”更加让秦叶没想到的是,他身边的男孩,突然开口了,声音中更是带着一种陌生、一种疏远,还有哭啼的噎语。
秦叶的心猛的颤抖了一下,眼前这个女人,是他的母亲?
“小凡,是你……呜呜……儿子……妈妈的心肝……”听到那无数次让她在梦中惊醒的声音,女人的双眼中突然泛起了一抹亮光,亮的让人感觉妖异,她颤颤巍巍的望向了旁边,当她看清楚那张让她想起来就心如刀绞的小脸时,身体突然间好像涌现出了无穷的力量,一把把秦叶推开,将孩子搂紧了自己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秦叶的眼睛有点酸,他故意把脸往旁边转了转,强自把那股酸涩的感觉压了下去。
“多谢小哥帮我救回我儿子……”等到那个女人把心中的惊喜交加的情绪抚平,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了,热情洋溢的把秦叶让进了房间里面,端茶倒水,口中不断的说着感激的话,只是一只手,却是死死地拉着儿子的手,似乎生怕一转眼他就会消失一样。
屋子里面显得非常的混乱,衣服、鞋子、各种各样的塑料袋、袜子等等等等,甩的到处都是,秦叶自然明白,这里之所以会是这幅模样,完全是因为失去了孩子的缘故,所以他没有丝毫的芥蒂。
“大姐,不要这么客气,这都是应该做的,大哥呢?”秦叶和女人闲聊起来,男孩依偎在母亲的怀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睡得很香,很甜,母亲的怀抱,比任何地方都要温暖。
“他……他去找那帮天杀的混蛋去了。”搂着儿子,女人苦笑着说道,不知道是不是秦叶的错觉,这个女人,比起刚开始见面的时候,虽然只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却好像变得漂亮了许多。
“什么混蛋?”秦叶有些疑惑。
“是几个混混,我老公以前无意中认识的一个混蛋,整天拉着我老公吃喝玩乐,小凡丢了,我老公请他们帮忙找孩子,他们向我们要了十万块钱,说是要在道上打听打听消息……”面对秦叶这个大恩人,女人没有丝毫的隐瞒,把所有的事情都倒了出来,话语中显然对自己的老公带着几分抱怨,以及对那几个人的厌恶。
又是那些不务正业的家伙!
秦叶心中有些堵,难怪在大部分人眼中,混混无赖之流令人厌恶无比,实在是这些家伙中的一些人,做事总是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