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
“是,跟我们老板来自同一个地方。准确地说,我是来杀她的,但……”
“怎么样?”大卫抢先问道。
“我打不过她。”
“她比你还厉害?”江远哲脸上浮现出不相信的表情。
杨小玉微笑,“草原的夏天很美,晚上,成群的萤火虫像会长翅膀的星星,在草丛中飞来飞去,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有时,还会见到不会动的萤火虫,在深草中闪烁,蓝幽幽的,死死盯着你,让人背上起鸡皮疙瘩……告诉你,这种萤火虫会吃人。”
江远哲表示不信。
杨小玉淡淡地说:“因为那是狼的眼睛。饥饿中的狼群。”
江远哲和大卫不由打了个寒颤。
“在草原上一不小心就会遇上狼群,它们就站在你的马前,你不动,它不动,静静地与你对峙着、一分一秒地等着,等你最后的崩溃。”
江远哲又打了个寒颤。他没见过那种场面。
杨小玉说:“但我们草原上的人从来都没有崩溃过,倒是出了不少除狼的勇士。龙琪跟游自力就算两个。”
江远哲的眉毛一动。
杨小玉看着他,“其实,捕狼的游戏挺好玩的,哲少想不想试一试?”
“怎么试?去草原?”江远哲内心潜藏的野性被吊上来。──草原、骏马、恶狼、勇士、烈酒……很让人销魂。
“NO!”杨小玉摇头,然后意味深长地,“其实两条腿的狼,远比四条腿的狼狡猾狠毒,所以玩起来也更刺激……”
江远哲听明白了,“杨小姐不光手上功夫好,嘴上的功夫也不差。”
“承蒙夸奖,但小玉比起我们龙老板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看来,我跟龙大老板还有话说。”
“请!”杨小玉做了个手势。
江远哲进了龙琪的办公室,大卫也想跟着,杨小玉拦住他。
“怎么?”
“没什么,客随主便,我是主,你是客。”
大卫笑了,看着秀丽的杨小玉,她长长的睫毛和灵动的大眼睛,乖乖地停下脚步,但嘴上不肯吃亏,“我也听过一句话:好男不跟女斗。”
“因为斗不过。”杨小玉回得挺快。
大卫苦笑。目送她走开。
上官文华今天特别忙。因为有人把他们刑警队给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市里有姓刘的两个兄弟,哥哥是大款,弟弟是大学教师。有天,两个无业游民商量着想弄几个钱,就盯上了这个大款刘的儿子,认为只要绑架成功,一笔巨款就可到手。可是这大款刘的儿子已经14岁了,不好说,于是就把目光转到教师刘的儿子身上,这小家伙才6岁,上幼儿园,叫洋洋。
这样,没怎么费劲,就把洋洋弄走了,跟刘家要20万现款。
教师刘没多少钱,千凑万凑从亲戚那儿好不容易借了10万块,交了钱,孩子却没回来,于是报了警,局里很重视这个案子,给小方下了死命令,要刑警队一定要找到孩子。一个星期后,6岁的洋洋在市郊一个废旧的大铁罐中给找到了,他的双手被反绑着,脚上的10个指甲盖磨掉7个,右眼珠也掉了出来……
孩子,已经死了。
那几天正是全年最热的时候,平均气温高达38度,一个露天铁罐中,温度人有多高?这个6岁的小男孩临终前忍受了多大的痛苦?
刑警队的人在找到洋洋时,都呆住了。队副,那样一个粗豪的人,那天哭了。上官他们,以及在场的所有人,也全哭了。
洋洋的父母来了,看到儿子的尸体,没哭,因为来不及,晕死过去了。
半个月后,那两个绑匪被抓到,他们居然在大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