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是到了嘴边:“和欢,我有事要跟你说。”
“嗯,想说什么就说吧,我听着。”她掏出手机,一边说话一边玩起蛇吞蛋的游戏。
严舆喉结动了动,突然发现自己很混账。
“和欢,这些年……谢谢你在我最低落的时候陪着我身边,但——”
“但还是要分手对不对?”叶和欢抬头,看了神色纠结的严舆一眼,笑了笑:“其实我蛮能理解的,跟不爱的人在一起,简直比酷刑还来得难熬。”
“如果你还想去渥太华读大学,我可以帮你打理好,我在温哥华有套房子还没卖掉,要是你在那边上学,随时都可以搬过去住,不喜欢的话,我会想办法帮你找到其它好的住处。”
叶和欢脸色很平静,忽闪了下眼睫,他还记得她曾经装可怜胡诌的话,说自己居住的那套公寓是范家的。
“阿舆,我一直没告诉你,这趟来云南,我是来找你分手的。”她突然开口道。
严舆眉头皱起,显然不相信她的话。
“是真的。”叶和欢歉意地看他,抿着唇角,说:“我不是回b市了吗?我认识了一个男的,我去看我妈妈,回来的路上碰到流氓,也是他救了我,我生病也是他送我去医院,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
“那种感觉是我以前没有体味到的,你知道吗?我几个小时见不到他,整个人都会魂不守舍,动不动就想打电话给他,听到他的声音。”说着,她脸上流露出女孩的羞涩。
望着这样的叶和欢,严舆握着拉环的手指,不由地扣紧,这样的回复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原先我还不知道怎么开口。”
叶和欢松了口气,表情很轻松,弯弯的猫眼瞅着他:“现在这样说出来,好受多了。”
“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严舆问。
她好像早有准备,从包里拿出了一张照片:“在我姑姥姥的葬礼上。”
严舆低头,视线落在照片上,那是在某基地拍的,照片里有十几个人,身穿迷彩服,手里扛着枪,涂了油彩的脸看不清长相,他注意到他们的肩章不是普通的部队番号,其中有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人尤为打眼——
叶和欢的食指已经点在那男人身上:“喏,我现在喜欢的人就是他,两杠两星呢,是不是看上去很有气场?”
严舆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眼睛却没从照片上移开。
“到站了。”叶和欢从位置上起来,她笑吟吟地看着他:“我要赶着回温哥华,阿舆,你的婚礼我没办法参加,不过,还是祝你幸福。”
公交车停靠在某个站牌,叶和欢跳下车,脸上的笑容稍纵即逝,她跟重新启动的公交车错身而过。
没有再回头去看公交上的严舆一眼。
……
公交车渐行渐远,融入了夜色中,只有偶尔亮起的车尾灯。
叶和欢独自站在马路边,看着融入黑夜里的公交车,眼圈一阵暖刺,不要她的,她也不稀罕。
路边有个大爷在摆烤番薯摊。
叶和欢过去,买了个三块钱的番薯,啃着热乎乎的番薯,按照大爷所指的路走回酒店去。
一阵寒风刮过,她浑身战栗,捧着番薯的手冻僵,晚上十点后的路上,除了偶尔来往的车辆,已经没什么行人。
刚丢掉装了番薯皮的袋子,腹部一阵绞痛,叶和欢缓缓蹲在地上,肚子里的肠子仿佛打了结一样在撕扯,到后来疼得晕头转向,她一屁股坐在了路边,双手捂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寂静的十字路口,一辆黑色轿车从她旁边驶过,开出一段路后突然停下,又倒了回来,在路边熄了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