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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2 / 4)

镜男子根本没料到自己为了能在这里活下去,会出卖自己的灵魂……

冷宇看着已经开始出现裂缝的透明窗口,虽然他不认为舔食者这么大的块头能从那钻进来,但可别忘了他们可是被最少也有四百多的丧尸所包围,而且……

“该死的!umbrella公司谎报了人数!光之前杀的丧尸就有不下百个了!丧尸这里到底还有多少?!”雷恩强忍着心中对舔食者的恐惧口中愤怒的骂道。

“不知道,但是我刚肯定一定超过他告诉我们的那个数。”卡普兰在一旁说道,雷恩是自己的女神,他不知道雷恩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用吸引力,也许是她的冲动给了他安全感吧。

想到这里卡普兰不禁在心中笑道:“自己一个男人竟然在一个女人的身上找到了安全感?不过雷恩也确实很男人。”

“你小子在笑什么?”雷恩看着卡普兰的嘴角微翘,口中疑惑的道。

“没什么。”卡普兰看着雷恩那张中性散发着独特魅力的脸道。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嫁给我吗……”就在雷恩刚刚转身,卡普兰口中喃喃说道,似乎在对着雷恩说、又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巨大的撞击声几乎掩盖住了卡普兰那喃喃似的声音,但雷恩还是听清楚了他所说的,脸上有点发烫,极力的保持着尽量平静的声音,但还是微微有些颤抖的回道:“小子你想多了,等你能从这里活着出去再说吧……”

听到前面那句卡普兰心中有些失落,但是听到了后面那一句他就像是沙漠里的旅人,在最饥渴的时候喝到了甘甜的泉水,滋润着他干枯的心,在这个时候他甚至生出了“为了她,自己完全可以去死”的想法。

看向正在砸门的舔食者,掏出了怀里的枪“砰”的一声开枪打向了舔食者,子弹瞬间穿已经布满裂痕的玻璃射进了舔食者的大脑里,而早已布满裂痕的玻璃应声而碎,各种破碎成各种形状的玻璃掉了一地。

“吼!!!”马特看了一眼正在拼命敲击着键盘的冷宇,再看向已经在冲击金属框架的舔食者,从内口袋中掏出了最后一颗手雷,那一颗手雷小巧精致看起来就像是用黑曜石做的,漆黑闪耀着莫名的奇异光泽。

看着这颗手雷,马特艾迪森心中几番挣扎,但还是没有狠下心去用,而是把它收了起来放进了怀中,拿出了那一把曾经被冷宇用来指着自己脑袋的手枪,看了一眼里面的五颗子弹后看向了舔食者。

这把枪是最开始的那把手枪,全长大概十厘米,除了普通的转轮手枪大上一些之外,没有什么不一样,通体呈银白色偏暗,对于喜欢收藏枪械的人可能连看都不会多看它一眼,但是这把枪的威力几乎可以媲美绝大多数威力强大的手枪,就比如之前说的军用手枪,准确的来说是军用的沙漠之鹰。

只要是稍微真正懂一点枪械的都知道,沙漠之鹰是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枪之一,这个世界上重来都不可能只有一个“沙漠之鹰”,而马特艾迪森手里的这把手枪就是其中一个杀伤力超过沙漠之鹰的手枪。

它是美国史密斯·韦森公司的m500转轮手枪的改版,没改之前手枪为050英寸口径,即127毫米,发射050英寸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但是马特艾迪森在枪上面做了些许的修改,把保险加强和打开保险后容易“走火”的几率大大强化了。

这就是为什么马特艾迪森被冷宇拿枪指着后会产生这么强烈的恐惧,这也是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原来是害怕死亡的,因为他怕那把枪“走火”,他比谁都知道那把枪的威力,他只要一枪就可以在几十厘米厚的钢板上留下一个巨大的洞。

换句话说,那就是它只要往舔食者的头上轻轻开一枪,即使你的头是金刚石做的,那它也能在你头上留一个洞,唯一的缺点就是,它由于太过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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