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策马疾驰之外,第三样喜好便是听茶寮说书人讲古。
不是每家茶寮都有说书人,这家就没有,所以他只好支愣耳朵听周围来往行人聊天闲侃。
裴回起初不觉,这回坐上板凳,大腿内侧就感到隐隐疼痛,又坐了一阵,疼痛加剧。见林虎峰“听墙角”听得入神,也不好意思打扰,低声问伙计后面有没有茅厕,双手撑着桌子站起,分开双腿慢慢地走过去。
林虎峰虽然听得入神,裴回一有动作他就警醒了,只道裴回去方便,谁知好久不见人回来。
林虎峰心急,起来直奔后面茅厕:“容翔,你在吗?怎么回事?”
隔着栅栏的小屋里面,传来裴回又是懊恼又是松口气的声音,犹犹豫豫地道:“虎峰……能不能……给我条绳子……”
“绳子?怎么回事儿?”
“我……衣带掉了……”
“哈哈哈,容翔你可真逗!”林虎峰捧腹大笑,“早说啊,腿都蹲麻了吧!你等着——”他找伙计要了条麻绳,正递给裴回,忽然又收回来。
裴回伸手到半路,看见他送绳子的手缩回去,不禁愣住。
片刻后,林虎峰的手二度出现,手上拿着一条衣带,暗红色,三指宽。
衣带尚有余温。
☆、第七十三章 想不误会真的好难
虽然隔着栅栏看不见人,林虎峰想到裴回红着一张脸窘迫模样,原本递出的麻绳,不知怎的就收回来。
小裴先生用麻绳做衣带……白白净净的、细皮嫩肉的,系一根灰扑扑粗不拉几的绳子……合适?
林虎峰鬼使神差般,将自己衣带子抽出来,替换了麻绳。
“谢谢……”裴回接过衣带,急忙将自己收拾停当,这才红着脸,推开栅栏门,慢慢“蹭”出来。
“你走路姿势不对,这是怎么弄的?”
裴回全然没有骑马时候的兴奋了,摇摇头,很是同情地看着林虎峰:“你天天骑马不辛苦么?”
“当然不辛苦啊。”
“你的腿没事?”
林虎峰跑跑跳跳了几下,好奇:“能有什么事?”
裴回的脸更红了:“我腿磨肿了,是不是挺没用的?”
——裴回在茅厕里,解衣发现大腿内侧磨红,渐渐肿起,一碰就疼。还好他怀里常备着金疮药,赶紧掏药涂药的功夫……手一滑衣带掉下去弄脏了,还有半瓶药也掉了。
“哎呀这个我到是忘记了,你没骑过马,才会磨得厉害,等多骑骑习惯了就没事。”林虎峰赶紧扶他,心想果然小裴先生细皮嫩肉的,还是别这么折腾了。
“当真?”
“没错,我第一次骑马,跑的狠了,也磨破皮肿老高,两条腿都不敢并一块儿!”林虎峰没好意思说自己是纵马疾驰整整一个下午,自己果然皮糙肉厚。
原来自己不算很丢脸,裴回稍微感到安慰了些,又道:“等进了城,我买一条新衣带还你。”他觉得自己用过对方的,不好意思这么还回去。
“不用不用,一条衣带而已,你用完了还给我就行,要不把你的给我一条也行。”
这下,裴回脸红透了,互换衣带,那是亲密之人才有的动作。互相交换衣带,那不就是互相“宽衣解带”的意思?想来林虎峰是不明白的,裴回只好暗中打定主意,买条衣带子,然后找个没人的时候告诉林虎峰,不是什么人都能互换衣带的。
林虎峰带着裴回这一跑,确实令整个队伍行进速度快了不少,对此王谢乐见其成——他也想早点赶上越陌的马车。
天将黄昏的时候,阿魏先过来打声招呼,便进城安排客栈去了。
林虎峰听王谢不久就到,想起一事,忽然苦了一张脸:“容翔,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