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的耳朵不得安宁,好几次都恨不得给他吃上二十颗安眠药让他闭嘴。
他们拗不过史奇的脾气,终于把他接回家。不过就如同杰克说的,他哪里也去不了,每天待在家里看信,歌迷一知道他开刀的消息,信件便如雪花片片般飞来,麦特像邮差一样,每天抱一堆信和礼物来给他。
“史奇,好可爱呢!”希尼抱起一只玩具牛,上面还别了个银铃,跟着她的动作叮当作响。
“喜欢就给你吧。”史奇坐在信堆里,拾起另一封信拆阅。
希尼坐在旁边帮他拆礼物,她真难想像歌迷竟对他如此疯狂。
“史奇,他们又不认识你,怎么有那么多话可以告诉你呀?”
“就是因为不认识我,才想尽办法让我对他们印象深刻啊!像这个女孩子写了二十几封信给我,连她爸妈在做什么都告诉我,甚至她作的梦啦,受了委屈啦,也全部写在信上。”他摊开张信纸给她看。
希尼接过一看,发觉这封信写得真肉麻,她才看到那句“知道你开刀,我难过得想死”,就再也看不下去。
“她好像跟你很熟似的。”
“是啊!全她幻想出来的。”史奇指指自己的脑袋。
“史奇”希尼放下信,看了这么多充满爱慕之意的信,她竟有股心酸的感觉。“你会不会回信?”
“怎么回?”他指指摊了一地的小山。
“可是你不回,他们会难过的。”
“我知道。”
“那怎么办?”
“能怎么办?上电视、上舞台时,再一起感谢他们罗!我讨厌写字,歌迷能够谅解的。”
希尼曲起腿,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兴致勃勃的看着他。
“史奇,你会不会交一个歌迷女朋友?”
史奇从信纸里抬起头来,想了一下才回答:“也许吧,等等看。”
“等什么?”
“等一个真正爱我的音乐和内在,而不是我的外表的人,你懂吗?”
希尼摇头。
“一般歌迷的要求太多,她们通常光注意到我的人,才会去听我的声音。在乐坛有太多那样的人了,怎么说?就是那种自动投怀送抱的女孩子,她们看上的可能不是你的音乐,是你的人,甚至你的名气,有个摇滚明星的男朋友,似乎很值得炫耀。大家对摇滚乐错视,认为留长发、穿皮衣的摇滚乐手总离不开性、暴力和药物,其实我们只想做音乐,那种颓废年代早就过了。虽然我们成名了、有钱了,可是我们还是我们,我们照样喝酒、说说笑话、打打架、做音乐,而且是做最真实的音乐及我们。”
他长篇大论认真的说着,听得希尼目瞪口呆。
他们的确做到了,唱片大卖、名气高升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原则,他们喝的是廉价的啤酒,吃的是随处可叫到的披萨,住的还是这栋房子,衣服还是喜欢乱扔。他们笑得比别人大声,过得比别人快乐,因为他们都是真实的做自己。
希尼甜甜的笑了起来。“我好幸运,能和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好人住在一起。”
“你是指我,还是我们?”
“你……们!”希尼笑得甜腻腻的。
史奇也笑了,她的笑容像一朵灿烂的小花,让人感受到她的甜蟹,他相信不用几年,等她长大,她必定有令男人销魂的魅力……他忽然忧心起来,他能保护她到什么时候,他不可能养她一辈子,也不可能把她摆在身边一辈子,总有一天她会离去……
史奇愣了愣,发觉他竟然像她老爸似的担心这种问题,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太久没出门,闷坏了脑袋。
希尼的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史奇,你在想什么?”
史奇回过神,望进那双无邪的大眼睛,黑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