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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2 / 4)

了。搓棉扯絮,下了两天,城市安静了下来。早晨上班,马路上几乎没有车辆,人们在雪地上歪歪扭扭地走着,三三两两,边走还边说笑。冬天的全副武装都用了起来:围巾、帽子、手套。女人在真正的冬天才显出美来。哈出的气是成团的,脸颊由于寒冷变得红红的。她们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有的露只出两只眼睛,于是便有了些神秘。

这个城市的女人还是可爱的。有人说,女人因可爱而美丽。其实美丽是很重要的。前天见报上一标题:大城养眼,小城养心。此言有理,养颜必先养心,于是这座南方的小城是适合女人的。我的几个女性文友,便是明证,她们机敏有趣,容颜亦多姣好。都说写作的女人皆为丑女,也不能一概而论。这座城市就是个例外。

我走在这个琉璃的世界,和那些行走的男人和女人们并肩而行。人们的心仿佛一下子都放了下来,没有了平日匆匆的脚步和慌张的样子。城市慢了下来,于是便安静了。这样的悠闲很难得呵!雪中的城市另一番模样,仿佛是个童话。我用心地走着,可空气是新鲜的,吸入身体似乎是冰凉的清水从头顶灌入脚底,人清清爽爽,眼睛仿佛也有了雪的光辉。我见那些女人穿红戴绿,走在雪上,似乎在钢丝上,扎叉着手膀,女人性喜夸张,于是腰肢柔曼,有动感中的美丽。而我眼前的这个女孩,则反弹琵琶,她穿了雪白的羽绒服,直接将帽子从头裹下,我瞥了一眼,清眉顺目,胸口一袭绿色的围巾。她两手插于衣兜,于是身体便自然摇摆,择地而行,仿佛猫步,走在清晨干净的新雪上,似乎是一只小小的兽物,在自然的林中。

这样的行走是有益的。它不仅适合于身体,而且适合于心灵。我走过环城公园的一丛雪松,那高大的树枝上压着白白的新雪,可是并不萧瑟,反更飒爽。这才是雪松。走在我的前面,有一对男女,女高男低,女主动将手套于男的臂弯。因脚下艰难,一时分开,一会儿又套上。我心自忖:这一对夫妇,也甚有趣。可走了一会儿,我听他们之言,并非夫妻,乃为同事。那女子丰腴适中,一副浅紫色的围巾拢不住那一头青丝,自有一番妇人之魅力。他们从容而行,理直气壮。感谢这清晨的雪,它是我们搀扶在一起理由,并且十分自然,入情入理。

咦!我竟遇见了她!在一拐弯的巷口,我遇到了半年未见的一位女友。因写作的关系,原来我们经常相聚。或茶楼,或饭局。她瘦瘦高高,尖下巴,大眼睛,长得非常卡通,人也机智灵巧。后因她忙于出国,又离了婚,便很少见她。不期竟在这暴雪后的早晨相遇。她依然是卡通模样,双颊红彤彤的。我说,回来啦?她说:不走了!又是一番叽叽呱呱,之后便抿嘴而笑。身后深巷一片洁白,这个年青的美人,一副快乐的样子!我说:不离啦!她说:不啦!我见她穿着银灰色短袄,不似先前的红衣艳衫,忽然想起一句:

“刘郎去后情怀减,不肯红妆直到今。”

她没有听懂,一时还愣在那笑。

我并不解释,而是将手挥动一下,又歪歪趔趔在雪中走。

她在清晨的风中喊:“什么刘郎?”那清亮的声音,倏忽便消融在满世界洁白的雪中,可是那声音,是快乐的。在风中,仿佛有金属之音。

。。

车子、孩子、妻子和娘

前两天,本来准备搞个庆典,庆贺我驾车安全行驰2万公里无事故。后因事延宕了。

买车近3年了,最初的动因想必是跟风。别人买了我也买吧。找的理由是女儿快高三了,学习压力那么大,那么一点大个小丫头,晚上都是深夜12点后入睡,早晨能送送她,省了每天挤公交,为女儿抢回一点时间。买了之后一试,你还别说,效果还不错。那段日子,女儿早晨起床像打仗:穿衣、洗漱和整理书包,我呢,则尽量早点给她弄好早餐。有时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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