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好说。
“嗄——”众人的微笑僵滞在面上,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是混黑道的吗?
“第二次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跟我的妹妹约会,我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把他的牛仔裤给扒了下来,并且坐在他的肚子上告诉他,我看上他了——”那个时节,真的好好,似乎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用顾忌,只要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就行了,不过怎么好像就这么一转眼,青春都过去了呢?
“嗄——”有人想笑,却又觉得这样的女人一旦得罪了只怕永无宁日,所以忍住。
“第三次,我跟踪妹妹的约会,果然又看见了他,我用三根肉骨头就引出了一窝野狗,然后野狗追他们,我迫野狗,足足跑了三个小时,当时跟在我们后面的警察都气疯了。”很好笑吧,真的很好笑,现在想想还觉得那么好笑,只不过也许别人不会这么看。
这样的故事也算是纯纯的初恋故事吗?所有的人都在疑惑,根本就是拉郎配,而且还是暴力版的,未成年小孩都不能听。咖啡厅内陷入沉默。
孤独的,有些狼狈的,可是又有些得意的声音还在继续,“二十四小时交保假释后,他第一次来找我!明白地告诉我,他不爱我,因为他爱我的妹妹——可是我告诉他,这不可能!我不会放弃他,他是我的,我,要他!”
“去!”大家一起嘘起来,作为一个女人,霸道还是有点限度比较好吧?
“是啊,那时候他也是这样表示的!”姐君微微笑起来,笑容是孤傲,就算每个人都在嘲笑她的狼狈也是这样。“但是我不接受!”她说,“我去等他上下课,跟他去唱歌跟他回家,替他做功课大扫除,帮他做饭洗衣服……一个女人可以为她所喜欢的男人所做的任何事情,我都做了……我用了整整三年待在他的身边,告诉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告诉他,我爱他,我喜欢他,他是我的!我,用尽了我所有的自尊和勇气在他身边,但是他还是爱我的妹妹,他喜欢她,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嘘声的喧闹又开始沉淀下来,好像这场本来足闹剧的好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演的人太认真,所以看的人也不知不觉跟着她的心浅浅泛起青梅子酸涩而浓烈的味道,说不清楚是甜是苦。
“但是找还是不肯放弃,就算注定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也不要这样放弃!”她抬起头来,“我把青春全部耗上去赌,于是那个悲惨就变成了我生命的一个部分,没有任何可以取代的东西!
轻轻的,开始有人在赞同地叹息,也有人问:“后来,你们在一起了吗?”
“在一起?”姐君苦笑起来,“到了满第四年的那天,他来对我说,我们结婚吧!”
“好!”不明所以的人们开始鼓掌,“一个女人这样努力争取一个男人,竟然还可以成功,真是不容易!”
姐君好像英国王妃一般尊贵地用手压下众人的欢呼,继续她的故事,“就在已经决定了要跟他去教堂结婚的那天早晨,我买了机票愉偷离开了他——没有,任何解释——”
“哗——”所有的人,当然不包括姐君自己和越来越高深莫测的黄蓉,“为什么啊?”
“多少也有个原因吧?”
“原因,那个原因就是,哈!就是我发现我的鼻尖上面长了一颗青春痘!”姐君呵呵笑起来,“说笑的噢,其实,是因为我知道,他不是因为爱我所以要和我结婚,而是觉得那些年我的付出太多了——可是其实,我是不要他的施舍的,我宁可他一直说他不爱我,就算一直说下去,一直说到我们头发都白了,皱纹都满天飞了,还这样说着,也不要他的妥协、他的说谎——”
“啊?!”一个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在旁边问,“最后还是这样分手啦?”
“哪有那么简单?”姐君大怒,“他现在就要来了,来到我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