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科学研究。你说两句可以,但如果因为这个你影响到吃饭本身,这就是欠揍!”
里克坐在一边若有所思,突然间变得脸色苍白,沉默了许久,才缓缓起身,向愣神中的古特鞠了一躬,随即踱步走出房门。
“这个小子悟性不错,”看到里克的样子,古特拍拍手,罕见地赞赏道,“就算做了我的学生,也不算辱没了老爷子我的名声啊!”
走在路上,里克极为罕见地没有在思考自然科学或者是药剂学,而是在做文斯最爱做的事情:回忆过去,就象一个文人那样,把目光抛向时间的彼岸。
他,雷恩,以及文斯,虽然整天喜欢斗嘴,一个和一个过不去,但是实际上,同舟共济多年,他们已经将彼此视为亲生兄弟。他们可以在前一分钟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后一分钟若对方有生命危险,他们都不惜舍命相救。
七年前的雷恩毫无疑问是个典型的贵族纨绔子弟,贪图享乐,游手好闲,成天在伦敦贫民区边缘的酒吧里鬼混,在此既结交了嗜酒的疯子文斯,也认识了喜欢造假酒的疯子里克,臭味相投,几个自以为成熟的少年人便自然而然地混到了一起。
几年后,当家族教给雷恩盗梦之法时,他便找到了这几个神经兮兮的帮手,从此便在梦境中一次次走出困境,化险为夷,成就了家族史上最可怕的奇迹。现实一天,梦境一年,他们共同渡过的岁月,虽比不上雷恩在潜意识边缘的百年时光,但至少也有个二三十年的情分。
如今,由于自己药剂失误,导致同伴们险险梦境,虽然忍受不了雷恩讽刺的语气,但他心里依然有着深深的自责。于是他又不禁抱怨命运无情,他耗尽心力提高了记忆的清晰度,结果仅仅换来了永远的迷失。
然而,古特大师一句简单的“本末倒置”却在悄然间点醒了他,于是,他明白,自己确实欠揍了。吃饭就是吃饭,自然,盗梦也就是盗梦,其药剂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让己方成员清楚的认识到自己身处他人的梦境,不能被轻易蛊惑,不能让自我主观意识陷入沉睡。里克为了清晰记忆这一附加功能,便违背了盗梦的根本原则,真是自以为是、自作主张、本末倒置啊!
带着数以万计的悔恨情绪,里克刚回到小旅馆,便重新一头扎进实验室,继续为药剂事业而奋斗。
相比里克,文斯则要懒散悠闲得多。他此时一只手塞在裤袋里,另一只手则慵懒地整理着蓬乱的长发,碧蓝的眼睛随意地瞟着四面八方,好像周围根本不是又脏又乱的贫民窟,而是举世无双的风景名胜。
在文斯眼里,东城区的贫民窟和西边的富人区比起,简直就是极乐境和塔尔塔罗斯。与富人区的宁静宽敞不同,这里不仅街道狭窄,密密麻麻的生锈金属棚屋之间,还挤着冒着蒸汽、“轰隆”作响的机器作坊。或许是在这里住习惯了吧!衣不遮体的贫民们直接将堆满垃圾的路面、露雨的铁皮屋顶、漫天的扬尘和蒸汽机的噪音视若无物。可能由于人数太多的缘故,半露天的棚屋如搭积木般地层层叠叠地摞着,褴褛的衣物被挂在如蜘蛛网般杂乱而四通八达的生锈铁丝网上,一边滴着污浊的水一边迎着风如旗帜般飞舞。
饥民们半裸着身体,蜷缩在破烂不堪的屋檐下,神情呆滞地望着街上的路人,眼里完全没有焦点。在蒸汽的弥漫下,仿佛是雾蒙蒙的死地。由此看来,穿着浅灰色套装的文斯绝对属于格格不入的那一类。
文斯不是悲天悯人的圣人,因此到这儿肮脏龌龊的地方,自然不是为了看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