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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2 / 5)

他远一点,哪知道才刚挪动一点点就被他抓住了腰间的米黄色腰带。

“是吗?”他似笑非笑地讽刺,缠住她腰带的手指骤然收紧,她只觉呼吸一滞,整个人便被迫靠到他面前。

她没有抬头,也没有做出任何反抗的动作,视线久久停留在他衬衣的第二颗口子处。

其实,有些事情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她知道他是在生气,因为此刻她选择站在郗非寒那边而非他,还因为她忘记了他吃牛排的喜好。

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缩短到如此之近,近到她都快要分不清楚时间的界限了。恍惚间,她仿佛穿越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他变回了品学兼优、不怎么搭理她的优等生,她也变回了那个成天逃学、追在他身后大喊大叫的坏姑娘。

有些事情,不是嘴上说忘记就能真忘记的,只是故意不让自己想起罢了。

他喜欢穿黑白灰三个颜色的衣服,喜欢听西域男孩和神秘园,喜欢吃七分熟的牛排,喜欢在不开心的时候跑步,喜欢打篮球,嘴角微微上扬的时候左边脸颊会出现一个深深的梨涡,生气的时候削薄的嘴唇会抿成一条直线……

这些,她一直都记得。

只是,记得又能怎样?

她早已经抛弃了过去的那个季节。

她的沉默不语让纪司念微怒,伸手将她的下巴抬起一点,果然,她的眸子里面有着他熟悉无比的色彩。

脑海里浮现出她缠着他胡搅蛮缠的画面,他不禁翘了翘唇角。

就在这时,墙壁上的欧式挂钟突然掉到地上,发出“砰”一声巨响。

季节猛然一下子回过神来,立刻伸手去和抓着她腰带的那只手作斗争,“挂钟掉了,我去找人来收拾。”

看她急得满面发红的样子,纪司念倒也不再逼迫她。配合着轻轻松开了缠着她腰带的几根手指,他眼睁睁看着她如避蛇蝎般转身跑掉。

不急,他提醒自己。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会达成目的,她终将会变回他喜欢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点赶,拜托看文的亲们帮忙捉捉虫哈。

☆、心潮·抗拒(4)

日子如往常一般过,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

甄小陆依旧改不掉叽叽喳喳的毛病,成天欢脱得像打了鸡血,永远活力无限。支恺有时候会过来找甄小陆,对着两人的亲亲密密、恩恩爱爱,季节只当自己睁眼瞎,完全忽视他们。

星期四下午下班时分,季节接到郗非寒的电话,通知她晚上他会回家。

她觉得有些受宠若惊,郗大少爷在外面的花花世界玩累了,终于记起她这个独守空房的未婚妻来了。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郗非寒竟然主动告诉她回家的时间,光这一点就值得好好表扬一番,到时候一定记得在他脑门上点个赞。

心情舒畅,时间也过得快起来,五点一到,季节收好东西便马不停蹄朝家赶。正蹲在玄关处换鞋子,忽然就有一团毛茸茸的白东西凑到她脚边,定睛一看,竟是一只皮球大小的博美犬。

“好可爱的小东西!”她乍然欣喜,迫不及待伸手去抱。

郗非寒翘着腿坐在沙发上得意洋洋地笑,“那是,也不看看谁选的。”

举着小博美转了个圈,她笑望着郗非寒,“平白无故干嘛送我小狗?”

“它本来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结果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所以就一直耽搁到了现在。”郗非寒不紧不慢地解释。

“它叫什么名字?”她带着那团不停蠕动的小东西坐到他身旁。

“正等着您老给赐名儿呢。”

她想了想,笑着开口,“不可以。”

“什么?”郗非寒没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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