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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3 / 5)

里就是永恒。”

孩子们开始唱起歌来。

不过,永恒到底是什么?

“那是指,一直留在这里。”

“那是指,一直不会有任何改变。”

摇篮曲的合唱。

星光照耀的小山丘。

像牛奶班的雾开始溶去。

回家的道路渐渐消失。

我跟本不懂什么叫永恒。

我只知道我该早点回家。

我的家在远方。

这里有绿叶的香气和虫子的叫声。

浓雾弥漫的日子,我来到森林深处。

我一定,永远的回不去了。

/忘却录音

忘却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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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冷的十二月过去了,我也迎向生平第十六次的新年。

用“新年快乐”这句话来代表一年之始,真是再怎么都不会令人厌倦的快乐。

不过话虽如此,我却无法享受这个正月。

因为我心情低落的程度,已经到只能用“啊~可恶,我到底是怎么了”来表示。我甚至

已经开始思考,是不是能够只把有关正月的记忆给忘掉。但人心可不是这么方便的东西,到头来,我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就算待在房里心情也好不起来,我忍住想摔枕头、踢枕头的发泄冲动,出门前往橙子的事务所。

我家明明只是小康,偏偏又会对过年这种节日大费周章地去准备。虽然家里有替我准

备参拜时穿的和服,但我却没有穿上它的心情,所以还是穿着平常的服装出门。

“唉呀鲜花,你要出门吗?”

“嗯,我打算去跟平常照顾我的人拜个年,傍晚前会回来。”我带着笑说完后,便离开黑桐家。

一月一号的午后,天空一片阴暗。

我有种天空在为我心情发言的感觉,脚步不禁变得轻快了些。

严格说来,我原先是喜欢正月的。

它会变得令我憎恶,是因为三年前那次难以忘怀的一月一号,在进入一九九六年的那一天,我从亲戚那里搬回老家。

……我,也就是黑桐鲜花的身体相当虚弱,虽然我在体育方面从没拿过A以外的成绩。

但身边的人对我的印象就是如此。

十岁时,我因为“不适应都市空气”这个理由寄居在乡下叔父家,自从之后只有寒暑假才会回老家住几天,但事实上,我连这些日子也不想回家。

因为有自己的打算,我才接受叔父收黑桐鲜花作养女这个提议,并前往乡下居住。之

所以不惜慌称身体虚弱也要离家,原因出在我哥哥——黑桐干也身上。

没错…如果我要向哥哥告白,就得这么做…

我不知为什么就是喜欢那个不出色的哥哥,麻烦的是,这不是兄妹间的喜欢,而是把

他当作一位异性来喜欢。

虽然当时我才小学中年级,但也已经察觉自己的精神年龄比他人来的高。我不清楚那是因为容貌、成绩都忧于常人的关系,还是因为我天生的冷漠。现在回想起来,或许只是股错觉也不一定。

可是,我对干也的感情是真的。

那可不是“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这种程度的情感。我认真的程度,已经到了“想让他属于自己”、“不想给别人看”那么严重。

不,我到现在还是那么认真,只是因为现在长大了,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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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对,要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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