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本地党以及老师们斗智斗勇中,光阴如指间流沙一泄而下,眨眼间,当年黑黑瘦瘦的“小男孩儿”已然蜕变成肤色白净,身材高挑,扎着马尾一身率性的女孩来。虽然仍是不喜欢古板的校服裙子,但再走出来,已然看不出丝毫的别扭,亭亭玉立。
距离那会儿,已经过去三年。
中国人有句古话,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这句话用在渺飒身上也当是再贴切不过。虽然外表被熏陶得愈发女孩气了,但内心的顽劣与骨子里的率性却仍是猛烈地一触即发。这具体体现在,她做不好任何一件学校认为淑女应该学会的事,比如弹钢琴、比如小提琴,抑或书法、绘画,反倒是男孩们喜欢的,打球、游泳、跑步,这些需要耗费极大体力的活儿,她各种得心应手。凌爸在经过半年的纠结之后,豁然开朗,强迫也要强迫她至少学一样啊!终于下定决心亲自抓她去参加学校的才艺班,并恶狠狠地派了保姆贴身监视,防止她翘课跑人。
于是第一天,渺飒乖乖地去了钢琴教室上课,看好几个小盆友举着小短手指在那多瑞米,看了一节课。
第二天,她又乖乖地去了小提琴教室感受氛围,中途企图离开,被保姆堵在了教室门口。
第三天的时候,她去了绘画教室,当时正好一群小孩在画一只兔子,托那只兔子的福,她竟然忘记了逃跑。
第四天,书法班,前脚进去后脚就借口肚子痛跑掉了。
第五天,插花教室。刚进去就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借口花粉过敏逃了……
一周过去了,凌爸亲自来到学校要渺飒给个决定到底学点什么,当时正好钢琴教室开始上课,渺飒本来打定主意顽抗到底的心,忽然就被教室里传来的一阵悠扬的琴声给勾去了注意力。她伸头去看,教室里似乎来了个新同学,隔着擦洗地透亮的玻璃窗她可以很清楚得看到那女孩端坐的身体,认真弹琴的模样。修长纤细的手指像有着生命的精灵一般在琴键上来回跳跃,那隐约熟悉的侧脸弧线,长而卷翘的睫毛,高挺笔直的鼻梁,又黑又直的长发流瀑一般散落在肩头。她的个子更高了,在她一曲终,起身向老师鞠躬之后渺飒忽然发现,依然是那身古板的校服裙子,白色上衣,蓝色长裙,可再穿在她身上,却又分明多了些三年前还来不及展现的味道来。那时候渺飒并没理解那比三年前不同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只隐隐觉得自己的心又再次受那女孩影响而躁动了起来,似乎只要是看到她,她的心就不能像平时那样无畏无惧自由自在,只要一看到她,她就莫名地不安且羞涩了起来。多新鲜啊,凌渺飒竟然也会羞涩的?她几乎要嘲笑自己了!可下一秒,再看到那女孩端着一个浅粉色的水杯静静喝水的样子,她又沉默了下来。那水杯被她抱在手中,轻轻地贴在心口,随着她缓缓啜饮的动作,她胸口的衬衣被手臂带动,忽而放松,忽而贴紧,在这场当事人无心带来的暧昧动静中,她藏于衣内的属于少女那独有的美好就这样被柔软的衣物描摹了出来,静静地,呈现出如此美好的弧线。而我们正站在窗外光明正大偷窥着这一切的渺飒同学终于后知后觉地脸红了。
她终于知道自己再次见到那女孩后,忽然涌起的比起三年前格外悠长旖旎的遐思到底是什么了。比起自己,那女孩,如今已经是真正的少女,动人且无比纯净、天使一样柔美的……
少女。
于是,在凌爸不敢置信的眼神中,我们渺飒同学果断而坚决地决定参加钢琴班。那女孩——她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也终于知道原来人家的英文名字不叫Vesa,而叫Vanessa。她叫苏曼,渺飒曾拿钢笔仔细地在纸上写下这个名字,对这两个字,她有自己的理解。
苏杭的苏,曼妙的曼。这样两个字,合该是属于那个有着一口清软嗓音的女孩。不像那群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