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发出骨骼撞击的声音,比什么拳击手的揉捏更吓人。
而小女孩娇柔的阎王却不急不慢的掏出了口袋中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熟悉的号码。
“有什么事情吗?现在可是我的休息时间……”对方懒洋洋的问着,是阿尔特的声音。作为吸血鬼的独特习性,中午12点对于他们来说就像人类的午夜三点一般。
“你自己听听。”说着,阎王将电话对向了面前的怪物,光头狼人还很配合,对着电话放肆咆哮着,一些口水甚至溅到了阎王的手上。
可它并不是只光会吼叫而已……
挥动起如树干般粗壮右臂,像鞭子一般抽向了地面上的人影。锋利的指甲毫不费力的在水泥路面上留下了五条清晰痕迹。可惜阎王已不在那里,当可怕手臂挥到前已向后跳起,半空中,拿出了小巧的手帕擦掉了手机与手上恶心的口水,阎王才才又将听筒放到了耳边。
“听见了吗?”说话间,两只狼人的凶猛攻击正式开始,脚下发力,真如草原恶狼般扑了上来。
“是狼人吗?”电话另一头,躺在华丽棺材中沉睡的阿尔特似乎精神了不少,“你怎么和他们打上交道的?”
“我才不想认识这些乱喷口水的混蛋呢……”微微侧头,一只灰色手臂如子弹般近乎贴着阎王的侧脸滑过,“一出酒店就被这些白痴跟上了,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跟踪我吗?本来我想自己问的,可还没说上两句他们就变成了畜生模样,只会乱叫了。我可不懂兽语……”
“狼人是和吸血鬼同时产生的族群,故事要从很久以前说起。”看着漆黑的棺材板,阿尔特好像在回忆童年一般。
“麻烦尽量简洁点。”退到了路边的一根电线杆前,阎王一个发力上跳,一张狼嘴冲到了身下,横向一口咬在了水泥电杆之上。稍一发力竟硬生生将其拦腰折断,这么好的牙口估计可以做最高档的牙膏广告了。踩踏着身下巨大的狼头,借力一跃,阎王依旧有惊无险的落到了一边的路面之上。
“一切要追述到八百多年前,当时的欧洲是贵族的天下,是爵士们享受奢侈宫廷生活的年代,而我也是其中一员。”阿尔特说到这时笑了笑,似乎很喜爱从前纯真的日子。
1200年,欧洲,英国,贵族间出现了一个叫“英雄狩猎俱乐部”的团体。由候爵级阿尔特一手创建而来,召集了全英国最著名的十二位贵族爵士加入了其中。当时这十三位“英雄”年少气傲,根本不屑有奴仆跟随的游戏狩猎,而是自视为神选中的战士,专喜欢去没人敢涉及的森林,调查各种神秘的传说,在荒郊野外享受狩猎的乐趣,对月畅饮美酒。
直到一次,好奇的他们前往了一座传说栖息着恶魔的森林。那天是个大雾天,即便艳阳高照也是伸手不见五指,穿上了最坚固的铠甲,拿上了最锋利的宝剑,“英雄们”的心里都在发毛。
一直走到了森林深处,惊奇的他们看见了一场可怕的战斗。一只银白巨狼正和半空中一只巨型蝙蝠打得不可开交,蝙蝠的鸣叫,巨狼的咆哮震的人耳恨不得要流出血来。
十三位爵士都决定静静的看下去,等到最后坐收渔人之利。
这一等便是整整三天,趴在土堆后的他们吃光了所有的干粮,喝光了所有的水。终于在第四天的清晨,伴随着最后一声的鸣叫与咆哮,蝙蝠终于跌落在了地上,而巨狼也是瘫软到了一旁,奄奄一息。
眼见苦等的机会到来,也顾不得数天的疲惫,十三人高举着利剑冲了上去。
谁知蝙蝠与狼都挣扎的又站了起来,可惜已无法再退回去,硬着头皮,众人一拥而上,挥动着手中的大剑就是一阵乱砍。
即便蝙蝠的利爪再硬也抓不开这十二人的盔甲。之所以只有十二人,因为这十三人中,一位平日最狂傲的爵士不屑于去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