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了点,纯白衬衣搭配黑色西裤,皮鞋锃亮,没有系领带。依旧很绅士,看到她出来,立刻下车接过她手里的衬衣,然后帮她拉开副驾车门,等她坐进去后再从车头绕回驾驶座位。
赵茗语对此并没有多想,只是礼貌地向他道了谢。秦寰说了声不用谢,接着就跟知道她心里的疑问似的,主动解惑:“那天家里安排了相亲,非要我穿成那样并坐那辆车去。”
赵茗语“喔”了一声,心想他那天去相亲,多半没成,要不然外面早就有风声了,也就用不着自己假扮他女朋友了,随即心里隐隐感到一丝奇怪,自己并不是他的什么人,有必要跟她解释得这么清楚吗?她系好安全带,只听秦寰继续说道:“……其实我最喜欢的是这一辆路虎,比起坐车,我还是喜欢开车,方向盘在自己手里,想去哪里,心随意动就行了。”
赵茗语再次感到奇怪,秦寰不是个健谈的人,怎么今天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居然主动说起自己的爱好来,好象两人还没有上升到知心朋友的高度吧。据说有种人外冷内热,在熟悉的人面前无话不谈,在不熟悉的人面前金口难开,秦寰大约也是这种人吧。
自以为想通的赵茗语开始放松起来,随意地靠在座位上,随口问道:“那秦先生最喜欢去哪里?”
“不一定,看心情,若是心情好,我最喜欢去河边钓鱼,钓到再放回去;若是心情不好,我最喜欢去海边,看看浪花,听听海浪的声音。”
“我听说有人把自己亲手钓上来的鱼称作天下第一鲜,你有没有尝过味道,是不是真的很鲜美?”
“鲜美倒不觉得,吃撑倒是真的,有一次我和邹玮去水坝钓鱼,钓上来一尾三十多斤重的乌青,因为在水里拖的时间有些长,钻上来时那条鱼的鱼嘴划伤了,放生不一定能活,邹玮便建议吃掉得了,我们便去了附近的农家乐,让厨师将那条鱼做成三吃。啤酒加鱼汤,险些没有撑死,回来的路上都吐了,这次之后,我再也没吃过鱼,能放回去的全都放了回去,不能放的都送给了老郑,他全家都爱吃鱼。”
秦寰一边开车,一边找话题,打死他也不承认为了这次约会,昨晚百度到半夜,恶补了许多追女知识,比如不能让气氛沉闷,要不然女孩子下次再也不会跟你出来见面了;适当说说自己的喜好,让她对自己有更多的了解;不要操之过急,逐步取得她的好感等等等等。说完自己,他问赵茗语:“赵小姐最喜欢去什么地方?”
赵茗语抿嘴笑:“我跟你正好相反呢,若是心情好,我最喜欢邀上几个好友去吃美食,吃到肚子撑、差点走不动路为止;若是心情不好,我最喜欢去人气最旺的购物中心,一家接一家店逛,逛到筋疲力尽、两条腿仿佛不是自己的为止。”
“听说很多女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拼命买东西,有人把这个称做非理智购物,赵小姐也会这样吗?”
“刚开始还真的会这样买回来一大堆不实用或者根本用不着的东西,交了一大笔学费后学乖了,现在基本上都是只看不买,就算有看上的也是默默记在心里,等过几天心情平复了再去买回来。”
“过几天会不会忘了?”
“不会,如果这样东西是自己真心喜欢的,肯定会念念不忘,如果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多半转眼即忘。”
其实不独是东西,人也如此,秦寰赞道:“赵小姐,你真聪明。”
“啊呀,千万别夸我,我会理解成讽刺的,讽刺我兜里没钱。”
没钱的人易走极端,或极度自尊,别人一句无意的话、一个不经意的举动,甚至是一个无心的眼神都会伤到他(她)那颗敏感的心;或极度自卑,总是低估自己的能力,放大自身的缺点,时时刻刻抬不起头来;或不知尊严为何物,为了钱什么话都说得出,什么事都做得出。
赵茗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