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温沙太大了。最终的结局如何,全看霍华德公爵有多大的志气、多大的胃口而定。”
“要是瓦勒和菲尔南都加入艾哈迈一方呢?”
“那样会形成均势。艾哈迈吃掉德容郡以南的地带,包括克兰,而温沙会夺得阿穆尔的矿产和学校。圣心城在形式上的首都地位不会变。唉,老头我真不愿意是这个结果呀!那样王室、芬顿平民的生活会很艰难了!”
“就没有可能,有一支新生力量搅乱整个局势?”兰斯又问道。这次才是他真正想问的。
“很难。以菲尔南的军力、瓦勒的人脉,我都不认为他们有这个可能。一支新生势力,能在芬顿固有的几种兵力配置上做些许改良,稍稍影响一点大局,在混战中抢得一席之地就不错了。”
“改良?举例来说?”兰斯进一步套奥尔森的点子。
“呵呵,很简单的。比如建立渠道,大量引进北方的军马,组建骑兵营。杰瑞你可能不知道,这些是只有骑兵团高层才知道的事,芬顿的军马太差了,速度,爆发力,野性,胆量都比不上北方的马,只有‘温顺’这一点还不错。”老奥尔森讽刺的笑了,“我们的军马太多遭到阉割,时间一久,马的品质自然不堪。而北方的军马,本就是放养的野马。不说石南国那样,与半魔兽的人马族签定契约,协同作战的,就是跟我们芬顿很接近的黑木国的军马,也比我们好太多。一个最简单、最实在的例子,我们的马匹在战场上不会主动踏人,敌人被砍翻在地,还要我们的骑兵冒险去补上一刀,不然他会拿武器戳穿马肚子。而同样情况下,黑木国的野马却会踏碎敌人的头颅。为什么,我们可以容忍我们的军马比北方佬的差?”
老奥尔森得意的欣赏了一会兰斯苦思的表情,自问自答道:“因为我们芬顿的魔法师多,每次作战,几乎能完全吃掉对方的魔法部队。有了魔法的辅助效果,马的差别也就不很明显了。你知道,一个寻常的战场恐惧作用有多大!高等级的战士可以豁免,马就不行了,南方的北方的都一样。”
兰斯不解的问道:“既然如此,那改良军马还有什么意义?恐惧术这种二级魔法连我都会使……哦,我懂了!”
老奥尔森接道:“呵呵。以杰瑞先生的聪明,当然可以想得到。这次我们的敌人来自芬顿内部,同样有强大的魔法部队。魔法师相互抵消,马的差距、骑兵的差距自然体现出来。如果骑兵的数量大到一定程度,战马的优劣可能是决定性的。某个不知名的小骑士团也可能一跃成为芬顿最强骑士团。道理很简单,可是我们的战马差这个事实,很多人不知道,很多知道的人又不肯承认。”
兰斯几乎立刻想起了德容广大的草场。那是商人们饲养奶牛和绵羊的地方。德容商会的主要收入在渔场与纺织业,但牧业也占有一定份额。
现在,在兰斯看来,德容草场上很应该有北方野马的一席之地。潘帕奇也许不会喜欢这个点子,不过兰斯从来不重视潘帕奇的心情。谢顶的老头在兰斯心中一丁点地位都没有,除非他有美丽的女儿。
“这真是真知灼见呀,奥尔森先生!”兰斯由衷的赞道。
“别,你可别这样说。这只是一个老头的胡言乱语罢了,呵呵……”
兰斯又问了些训练骑兵的技术细节。老奥尔森在军旅里为官多年,这方面正是行家里手,乐不得有个人一抒胸臆。说著说著,奥尔森的兴致一起,收也收不住。
兰斯却只大略的听著,不时奉承两句,挑自己觉得有用的记下。反正组建圣堂骑士团的计划还远,只是想象中的事,不必花太多心思在上面。等到动手执行的时候,兰斯也不怕找不到军事顾问。
老奥尔森直说了一个小时才停。忽然一拍大腿,想到了一件事。
“我要去看我那可爱的小艾米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