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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1 / 4)

经过激动、冷静、沉淀之后,宁采臣决定把这本书出版。

一个周末,加上周一,三天时间,宁采臣用空余的时间把‘血字的研究’手工输入电脑,大概十万字左右。周二的时候,宁采臣便去把它打印出来,整理成一本书,薄薄的一本,捧在手上却很有分量。空白的封面;宁采臣拿出毛笔,在上面写上《福尔摩斯侦探集》,又在其下方写上‘血字的研究’。

感觉还缺少什么的样子,宁采臣看着这单调的封面想了想,发现还少一个笔名。

作者,他并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把这本书发表,不论是出于怎么样的考虑,也掩盖不住这种相当于盗窃的事实。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哪怕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宁采臣也做不到完全的问心无愧。拿起笔,久久不能落,最后宁采臣怀着复杂的心情,在封面的一角,写下了小小的‘盗梦者’三个字。

盗梦者,顾名思义,盗窃他人梦想的人,这是宁采臣的自嘲。

想要出版,这样随随便便的拿到出版社投稿不是一个好主意,他的父亲也发表过一些文章,对于杂志社、出版社也有一些了解。一个纯粹的新人,想要过稿是非常不容易的,更多的是闲置在一边,根本就没人看稿子。再说以他的年龄,投的还是侦探小说,能看好的人估计也是少见。

如果让他父亲找一些关系,那么这本小说的出版应该不是问题,但是,宁采臣并不想让熟悉的人知道这本小说是出自他的手。尽量少人知道,除了必要的人,最好其他人都不知道。因为他知道,盗梦者这个笔名肯定会因为这本书出名,这名不属于他的,套到他身上,只会让他感到羞愧。

那么,还是老老实实去投稿吧,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不是么,特别这本书还是一个特大号的金子。

等墨水干了之后,宁采臣把这本书放进书包,打算下午放学后就去出版社走走。

半个月时间,宁采臣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上,对身边的事情难免忽略许多。来到学校,见到梁山伯和祝英台,宁采臣这才想起祝英台和马文才好像进行了一场打赌,关于学校一百周年庆表演节目,最后他是把一切都推给梁山伯,不知道他歌练得怎么样。

对梁山伯他还是挺放心的,梁山伯的声音很不错,唱功也不俗,比起那些专业的也差不到哪里去,对付一些高中生绰绰有余。

这些天他很少留在学校,基本就是一放学就回家,先前是看书,后来是抄录。梁山伯和祝英台并没有和他一起回家,祝英台对这个打赌特别的重视,比以前的争斗都重视,一放学他就拉着梁山伯去练歌。好像是把梁山伯当作是秘密武器,没有在学校练歌,而是到ktv中,那里是梁山伯的主场。

不用问,看到祝英台的神情,宁采臣就知道事情的进展很顺利。

不过,对于这次的打赌,宁采臣还是有一些疑惑。梁山伯的唱歌能力,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秘密,很多从同一所初中升上来的同学都知道,他相信马文才肯定能打听到。而且不要说梁山伯,就是他宁采臣的钢琴,在这个学校也是出名的。而在一年二班,实在是没有在这些方面特别突出的人才,宁采臣不相信以马文才的精明,会打一场必输的战。

以曾经马文才和祝英台的争斗来看,马文才是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有些奇怪,然而这终究不是什么大事,是输是赢也不是太重要,宁采臣闪过这个念头,也没有去追究,直接放下。

“采臣,这个秘密武器果然给力,哈哈,到时候我要带一个相机,把马文才裸奔的画面全部录制下来。”祝英台拖着梁山伯,走到宁采臣面前,有些兴奋地说道。以前和马文才的争斗,他都没有一次得到过便宜,这次能狠狠教训一顿马文才,他当然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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